中共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黨組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日期:2018-04-02 來源: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7年 9月 11日至 11月 10日,市委第六巡察組對市社科院(聯)進行了巡察。12月28日,市委巡察組向市社科院(聯)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實工作總體情況
我院(聯)黨組認為此次巡察指出了我院(聯)存在的四大類14個方面的主要問題,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建議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對我院(聯)提高政治站位,堅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場,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理清工作思路、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內部管理、規范業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院(聯)黨組高度重視、虛心接受,并直面問題、認真整改。
2018年1月2日,院(聯)黨組召開巡察整改工作專題黨組會議,討論制定《中共市社科院(社科聯)黨組關于落實市委巡察組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決定成立院(聯)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落實責任領導,逐條分析反饋意見所提出的問題,條分縷析研究整改措施。黨組會后,即時召開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院務會議,強調全院動員,制定整改方案,同時將整改要求印發至院各部門,要求對整改措施建立臺賬,逐一落實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時間期限,全面開展對照檢查和深入整改。
院(聯)黨組對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點具體要求:(一)著眼全局。整改工作要結合實際,院內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充分認識到巡察整改既是事關全院的全局性重點工作,也是與各部門、每一名員工密切相關的重要工作,要立足本部門,著眼全院,進一步細化整改措施,提出具有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二)著眼當前。整改工作要立行立改、穩步推進。已經明確了整改措施的要立即付諸行動,近期能整改完畢的要爭取整改完畢,屬于長期建設的工作要做好規劃、列出時間表,逐步推進落實,定期向院(聯)黨組報告整改進展。(三)著眼實際。整改工作要不斷深入、定期報告。各部門要深入思考、不斷提升,并把整改情況形成臺賬,整改臺賬實行每周一報,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簽字確認后報辦公室備案。(四)著眼長遠。對系統性、全面性的問題,要找出規律性的原因,建章立制,在源頭上把好關,扎好制度的籠子。
此次整改工作,針對整改反饋意見,確定了4個方面14個問題31個分項問題,分別提出69項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涵蓋工作部署和落實、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建設、加強溝通解決具體問題、追責問責和挽回損失、建章立制建立長效機制等方方面面。
兩個月來,我院(聯)共召開了8次黨組會議,2次院務會議,2次全院大會,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共清退資金107965元,談話提醒23人次,制定完善制度20項,經過認真整改,全院各項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科學化,并朝著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二、整改落實工作具體情況
(一)“黨組政治站位不高,黨管智庫意識淡薄”整改情況
1.“黨的領導作用缺失”整改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中提出的“思想上不重視”“行動上不落實”“管理上不嚴格”三個方面具體問題,我院(聯)黨組高度重視。1月9日上午,黨組書記張驍儒同志主持召開社科院(社科聯)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暨黨建專題會議,集中研討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要求院(聯)黨組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黨管智庫意識,帶頭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充分認識從嚴治黨、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求院領導班子結合我院(聯)工作實際,充分發揮社科理論工作者的特長和優勢,在大是大非面前主動發聲,引導正確的輿論導向。
明確由陳少兵同志兼任院(聯)紀檢書記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院(聯)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完善基層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切實提升基層黨支部戰斗力,實行基層黨組織活動規范化,黨組成員參加支部活動常態化。明確每周二上午為支部活動日,要求各支部活動做好相關活動記錄,活動記錄簿每季度提交分管院領導簽閱,每年提交黨組書記檢查。制定“三會一課”工作指引,結合理論中心組學習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黨總支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黨支部會議,每季度安排一次黨課。
將社科類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作為我院(聯)2018年黨建工作要點之一抓緊抓好。由科研學會處牽頭開展調研摸底,全面掌握由社科聯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61家社科類社會組織黨建情況,與市直機關工委和市兩新工委加強溝通,協助有條件的社會組織組建黨組織。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召開一次社科類社會組織負責人會議,集體進行黨建培訓,明確社團組織政治紀律,提出嚴格的黨建要求;集中組織一次社科類社會組織開展一次黨建工作學習培訓會議。每年對社科類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進行評優,對黨建工作成績突出的社會組織進行表彰獎勵。
研究制定《深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社會組織管理辦法》,面向全市社科類社會組織征求意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社會組織應“在市社會組織黨委和社科聯指導下做好本組織黨建工作,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暫不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設立黨建工作聯絡員”。
按照基層黨組織建設有關規定和程序,經與市直機關工委溝通協調,對院內兩個不是由部門負責人任支部書記的黨支部開展公推直選工作,重新選舉部門負責人為支部書記,落實“書記一般應當由本部門黨員負責人兼任”的規定要求。
組建我院(聯)黨員志愿者服務隊,充分發揮我院(聯)黨員學者專家的學術專長,在決策咨詢、社科普及等方面做好志愿服務工作。
針對此次巡察發現的黨建方面問題和薄弱環節,院(聯)黨組帶頭逐條梳理,細化問題清單,從建章立制、挽回損失、追責問責三方面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工作時間進度表。對落實“三會一課”不理想的支部及相關責任人員逐級實行談話提醒。
經請示市直機關工委,對巡察反饋意見中指出的“檔案顯示為黨員,但沒有參加過黨組織生活,沒有交納黨費,不承認中共黨員身份”的一名同志的有關檔案資料進行查核,并聽取其本人意見,明確其非黨員身份。
2.“議事規則執行不力”整改情況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黨組工作規則和黨組會議制度》,明確規定黨組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以下重大事項:(一)需要向市委、市政府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院黨總支和工青婦組織以及各所、處、室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二)院(聯)內部機構設置、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三)重要人事任免事項。包括干部調入、調出、交流、考核、獎懲;行政人員職務任免,科研人員職稱聘任;院(聯)工作人員聘用;高層次特殊人才引進和使用等。(四)重大課題設置和重大科研項目、重要學術活動開展及安排等事項。包括審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立項;審定報請市委市政府立項研究的重大課題;審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選方案及評選結果;審定“深圳學派”建設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審定深圳市民文化大講堂、深圳社會科學普及周、深圳學術年會、深圳學術沙龍等重大學術活動方案;審定《深圳改革創新叢書》《深圳學派建設叢書》征集評選方案及評選結果;審定“深圳學人文庫”出版資助申請;審定《深圳經濟藍皮書》《深圳社會藍皮書》《深圳文化藍皮書》《深圳法治藍皮書》編纂方案及書稿;審定深圳學術名家計劃實施方案等。(五)單位行政事業經費預決算、重大課題研究和重點科研項目資金安排以及大額資金使用事項。包括審定單位年度預決算草案和市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基金項目及其他財政專項資金預決算方案;審定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大額經費支出;審定金額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課題研究或項目委托協議;審定招標金額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自行采購項目等。(六)以院(聯)名義制定或修訂的規范性文件。(七)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八)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十)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院務會議制度》,明確規定院務會議由院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各所處室負責同志組成,由院長主持召開,或者由院長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召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要求院務會議要充分發揮各所、處、室的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作風,保障重點工作落實,推動全院各項工作有序、協調、全面開展。
針對“沒有執行‘三重一大’制度,會前征求意見不廣泛,會上討論不充分,還出現臨時加議題現象。議事記錄不全,沒有單獨形成‘黨組重大問題會議紀要’”問題,要求凡涉及方針政策性重大決策、全局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和干部選拔任用、大額資金使用包括財政經費預算、決算情況以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等“三重一大”事項,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要求,做到充分研究醞釀,實施集體決策,形成會議紀要。嚴格規范黨組議事規則,嚴禁臨時加議題,要求黨組會議研究重大事項,須按如下程序決策:(一)確定議題。黨組書記提出議題,或黨組成員或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建議,經分管院領導審核、黨組書記批準后確定議題。每次會議安排的議題要適量,重大問題可以專題討論。(二)準備材料。針對擬上會研究的議題,會前應由分管院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提前準備相關的上會材料。(三)醞釀意見。會議有關材料應提前兩個工作日送達應到會人員,各與會人員要認真熟悉材料,充分醞釀,做好發言準備。(四)充分討論。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主持,議題由分管院領導或提出議題的部門負責人作簡要說明,與會人員充分討論,明確發表意見。最后由會議主持人作總結發言。(五)逐項表決。根據討論的議題內容,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逐項表決。在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對人選逐個表決。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六)作出決策。黨組會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形式,贊成票達到應到會黨組成員數三分之二方可通過,按表決意見形成會議決議。如對某一議題分歧較大,應暫緩作出決定。(七)形成紀要。會議決策重大問題,由黨組秘書負責會議記錄,整理撰寫會議紀要。(八)決策修正。在決策實施過程中,要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反饋,防止決而不行。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如需要對決策進行重大調整或變更的,仍應按照上述程序進行集體議事,會議決定。
對黨組秘書進行談話提醒,要求其提升自身政治意識和業務水平,會上實事求是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及時形成會議紀要。
3.“執行人事機構管理規定不嚴”整改情況
針對“隨意增設機構和職數”問題,經院(聯)黨組研究決定,撤銷院內設置的兩個中心,同時免去未經市組織人事部門批準任命的5名副所長及1名中心主任。
針對“招聘人員把關不緊”問題,組織院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認真回顧、梳理干部選聘工作流程,查找薄弱環節和漏洞。明確規定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人事問題,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黨組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到沒有按規定進行醞釀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干部任免事項不上會,沒有按規定核實清楚有關問題的干部任免事項不上會,沒有按規定向上級報告或報告后未經批復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項不上會。討論決定前,須按規定對擬提拔或重用的干部人選進行“四必”審查,即對擬提拔或重用人選的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報告事項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
4.“‘智庫’作用不明顯”整改情況
要求全院科研人員要充分發揮學術專長,主動關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將理論研究與應用對策結合,及時將個人研究成果形成意見建議,通過《信息快報》等渠道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同時充分發揮我院(聯)社科專家作為決咨委委員的優勢,通過市決咨委積極向有關決策部門提交意見建議,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決策參考和理論依據。
要求我院(聯)深思網網評員、市委網信辦“深評小組”專家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加強社科理論輿情分析,發現重大輿情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輿情中心報告,在黨政傳統媒體、網絡媒體對深圳城市發展的正面、先進性事跡及創新發展實踐方面積極主動發聲,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
要求充分發揮我市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其主動參與策劃組織學術活動,主動承擔課題研究,利用其學術特長為普通市民提供有關方面的咨詢服務,在重大歷史節點在市委宣傳部統一部署下組織社科專家集中研討、主動發聲,引導正確的社會輿論。
要求全院各項工作規劃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緊密結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立項,每年規劃課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列出選題,請市領導點題;策劃組織好深圳學術年會、深圳學術沙龍等學術活動和市民文化大講堂、深圳社會科學普及周等科普活動,打造學術活動品牌,切實發揮好社科院的“智庫”作用。
要求我院科研人員參與院內外學術交流、論壇研討等活動要嚴格按程序報批,參與活動時要自覺提高政治意識,嚴守宣傳紀律,堅決抵制假借學術研究名義傳播錯誤思想的行為。嚴格市民文化大講堂、深圳學術沙龍嘉賓篩選,講課內容提前審查、現場跟蹤,切實維護好意識形態安全。
醞釀研究組織編印《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成果要報》促進成果轉化為市委市政府決策。
創辦《深圳社會科學》雜志,并計劃推出創刊號,為深圳哲學社會科學的繁榮發展和科研人員成長及學術成果展示提供高質量學術平臺。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落實,‘四風’問題比較突出”整改情況
1.“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整改情況
成立市社科院(社科聯)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黨組書記、院長張驍儒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院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擔任,組成人員包括院各部門負責同志。陳少兵同志兼任院(聯)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制定《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工》《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等制度,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要求院(聯)黨組成員和各部門負責人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意識,落實“一崗雙責”,認真履職、明確職責和分工,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帶頭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各自分管工作內的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1月15日,召開社科院(社科聯)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暨社科院(社科聯)述職述廉工作會議。要求院(聯)黨組切實加強全面從嚴治黨意識,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管好自己、當好表率、帶好隊伍,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求院領導班子和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和部署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各項任務,特別是對巡察工作中提出的違反八項規定問題、“四風”問題要深究細查,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堅決落實執行、整改到位。
院內各部門負責人和各支部書記開展了2017年度述職述廉報告,認真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要求,進一步明確、細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緊密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在認真總結2017年度工作基礎上,抓緊制定2018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重點。
黨組書記、院長張驍儒同志分別與院領導班子成員、分管的經濟研究所負責人簽訂了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簽訂儀式,院領導班子成員分別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了2018年度黨風廉政責任書。
2.“監督缺乏力度”整改情況
要求院內各級領導要充分利用發揮好談話提醒的監督作用,注重抓早抓小,及早發現苗頭性問題,以談話提醒為切入口,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從而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建立談話情況督查制度和談話提醒臺賬,要求各級領導對談話提醒實行“留痕”監督,談話內容做好詳細記錄,由談話雙方簽字確認,談話提醒所針對的問題要求被約談對象限時整改,并跟蹤問效。談話提醒情況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加強出國(境)管理辦法》,加強對符合條件人員因私因公出國(境)證照的集中保管和審批、備案管理。根據國家、省、市公職人員因私因公出國(境)的有關管理規定,對全院符合條件人員的因私因公出國(境)證照實行集中保管和審批、備案管理。
對巡察中提出的“擁有深圳和香港雙重戶籍,并長期在香港生活”的一名同志,征求市委組織部的處理意見。
3.“‘四風’問題突出”整改情況
根據巡察提出的問題和提供的線索,對涉及“四風”問題的單據進行仔細清查核實,清退費用共計107965元;有關領導干部在黨組會上做公開自我批評。
取消市民文化大講堂項目在花園格蘭云天酒店的簽單授權,指定專人負責費用結算工作。實行公務接待一事一結,報銷單據注明就餐人數、住宿人員和天數等 信息。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差旅費管理暫行辦法》,按照實事求是、厲行節約、精簡高效的原則,同時結合我院(聯)工作實際,遵循科研活動的基本規律,對因科研和工作所需的公務出差行為,做出了明確界定和規范。對差旅費所涉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的標準、支出管理及報銷程序均予以明確規定。要求凡屬學習交流類、調研考察類公務出差活動,出差人員應提交活動總結等材料作為報銷附件備案。從最大程度上杜絕無實質內容、無明確目的的差旅活動和超標準、超預算的差旅支出。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會議費管理暫行辦法》,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將我院(聯)舉辦(含主辦、承辦)的各類會議、論壇,分為國內學術會議、國際學術會議和國內管理會議,進行分類管理。針對不同類別的會議明確制定相應的會議標準和會議費開支范圍,嚴格控制會議規模,節約費用支出,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從最大程度上杜絕超范圍、超標準的會議費開支,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院會議費管理。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強調公務接待要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的原則,實行對口接待,歸口管理,按照先申報、再接待、后報銷的程序執行。公務接待實行定點接待制度,公務接待費用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定期公示,按要求公開。杜絕無公函、無實質內容的來訪,嚴禁超范圍、超標準接待。
要求今后我院承擔的所有宣傳文化基金項目,如學術活動類的市民文化大講堂、深圳社科普及周、深圳學術年會、深圳學術沙龍、深圳學派建設,理論出版類的《深圳學派建設叢書》《深圳改革創新叢書》《深圳發展報告》(年度系列藍皮書)《深圳社科年鑒》以及其他科研課題類和臨時性項目,其經費使用和管理均須嚴格遵守《深圳市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要求,確保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經費使用更加規范有序。
(三)“科研活力嚴重不足,學術創新能力不高”整改情況
1.“學術人才配備不合理”整改情況
為切實提升院領導班子的社科學術專業水平,今后我院(聯)積極與組織部門溝通,爭取創造機會鼓勵班子成員參與各種能力提升培訓班,同時結合十九大精神宣講,組織班子成員輪流到有關單位進行理論宣講,在實際學習和工作中得到鍛煉,整體提升班子成員的理論水平。
要求院領導班子要帶頭深入基層、深入實際,緊密結合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主動思考我市中長期戰略規劃重大問題,帶頭開展重大戰略性課題研究,推出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和強烈時代精神的理論成果,在實際科研工作中鍛煉提升科研能力。
今后將加強與市人力資源部門和組織部門溝通,并積極向市編辦反饋巡察意見,爭取擴大機構編制,不斷優化我院(聯)專業技術職稱職數配置結構,在人才引進工作中,注重人才的專業領域和學科合理配置,不斷加強我院(聯)科研力量。
鼓勵科研人員明確重點研究方向,在自身領域深耕細作,打造學科特長,磨礪成長為學術名家。
2.“缺乏學術創新動力和機制”整改情況
堅持黨管智庫,今后要充分發揮好市社科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系與團結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調動和發揮我市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其主動參與策劃組織學術活動,主動承擔課題研究,利用其學術特長為普通市民提供有關方面的咨詢服務,在重大歷史節點和重要時段在市委宣傳部統一部署下組織社科專家集中研討、主動發聲,引導正確的社會輿論。
緊緊圍繞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中的全局性課題,有選擇的研究和破解深圳新階段新時期面臨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充分利用好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深圳學派建設項目等抓手和平臺,采取購買服務、聯合攻關等靈活形式,吸引“外腦”,團結我市社科界力量,組織跨部門、跨學科重大課題研究,推出有分量有價值的學術成果。
就社科團體如何開展工作擬邀請社科團體專家進行一次集中研討。鼓勵社科團體申報參與深圳學術沙龍、深圳社科普及周、深圳學術年會等學術活動。
制定《深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社會組織管理辦法》,面向全市社科類社會組織征求意見,明確社科類社會組織享有參加市社科聯組織的學術年會、優秀成果評獎、規劃課題申報、先進社會組織評選等活動以及向市社科聯申請學術沙龍和社科普及等活動的權利。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與獎懲實施辦法》,今后每年按照工作量指標對我院科研人員的科研成果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年度量化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等級和使用、聘用的主要依據之一。
3.“學風建設有待加強”整改情況
在全院范圍內開展整頓學風院風活動,修訂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提升決策咨詢服務能力的意見》,鼓勵科研人員潛心學術研究,切實改進學風作風,加強學術道德建設,提升學術素養,推進社科研究工作健康發展,促進育人才、出精品,切實提升社會科學研究的決策咨詢服務能力。
要求科研人員端正學術態度,遵守學術規范,嚴守學術道德,堅持獨立思考、刻苦鉆研,加強科研團隊合作,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堅決杜絕任何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巡察中發現有學術不端行為的科研人員實行談話提醒,規定今后凡有學術不端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科研人員,一經查實,三年內不得參與推優推先,不得承接橫向課題研究任務,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要求院內各研究所建立所務會制度,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討論社會熱點問題和相關領域研究動向,結合全院中心工作,審議制定所內研究工作思路和計劃,凝聚人心,達成共識,形成合力,為全院科研事業的繁榮發展出謀劃策。
4.“存在重利益輕學術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提出的“存在重利益輕學術問題”“存在私接課題現象”等問題,我院(聯)認真組織學習研究《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廳字〔2016〕3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試行)》(粵委辦〔2017〕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并就科研經費規范化管理和合理化使用問題,專門對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進行相關專題調研,同時與山東、寧夏、南京、廈門等社科院進行了交流座談。
根據調研情況,結合我院(聯)實際,同時參照中國社科院、廣東省社科院等的做法,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橫向課題經費管理辦法》,一方面規范我院(聯)橫向課題經費管理,明確要求橫向課題活動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學術道德和規范,自覺維護我院形象,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和學術導向。我院科研人員承擔橫向課題,不得影響其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將橫向課題經費納入我院財務賬戶統一管理,確保橫向課題經費支出使用的真實性、合規性、科學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依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堅持放管服相結合,明確開展橫向課題研究,應遵循社會科學研究規律,堅持以人為本,以科研為中心,最大限度地激發、挖掘、用好我院科研人員研究潛能,調動科研積極性,實行智力資源共享,服務社會。最大限度地激發、挖掘、用好我院(聯)科研人員研究潛能,實行智力資源共享,充分體現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
與此同時,由部門負責人對私接課題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明確規定科研人員應加強學術研究,自覺平衡好橫向課題研究、應用對策研究與理論研究、學術研究的關系。加強橫向課題的甄選,重點選擇有政策價值和學術生長點的橫向課題,同時鼓勵橫向課題負責人應當從自身學術優勢出發,深化理論研究,提升學術研究水平。科研人員承擔橫向課題研究必須征得單位同意,同時不得影響其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科研人員和工作人員應優先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辦任務。當年度未完成本職工作或交辦任務,或本職工作、交辦任務完成情況不理想、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得承接或參與新的橫向課題研究項目。鼓勵科研人員承擔橫向課題研究自覺從自身學術優勢出發,將理論研究與應用對策結合,發揮橫向課題研究的資源優勢,深化理論研究,提高學術研究水平。
(四)“單位財務管理混亂,財經制度形同虛設”整改情況
1.“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格”整改情況
為加強財務力量,規范財務管理,我院(聯)重新調整財務工作崗位,并采取購買服務代理記賬等方式,加強財務工作力量。要求財務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學習,主動參與財經專項調研和學習培訓課題,切實加強財經紀律意識,提升業務工作水平。制定統一的財務報銷流程圖,發至全院干部職工,要求經費報銷嚴格遵守報銷程序。
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勞務費發放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勞務費申領的范圍、方式、支出管理、報銷程序等事項。要求勞務費應當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套取預算資金。勞務費發放實行先審批、后發放原則,在限額內支出,并依法納稅。要求各部門、各項目負責人提出發放勞務費申請時,應提交勞務費項目的發放依據、經費來源、發放人數、發放標準、經費總額等材料,據實填寫《勞務費發放審批表》,按財務審批權限履行審批手續,方能發放勞務費。
制定出臺《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名家計劃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學術名家計劃項目運作,健全名家計劃制度,對名家權利義務做出明確規定,制定專家勞務費發放標準,簽訂相關合同,發揮好名家計劃在理論研究、政策制定、實踐指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制定出臺《深圳市民文化大講堂管理辦法》,對講座嘉賓的講課費標準、嘉賓接待、就餐、住宿、報銷等做出明確規定。
要求今后我院承擔的所有宣傳文化基金項目,其勞務費發放均須嚴格遵守《深圳市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要求,嚴禁本院在編工作人員在項目經費中領取屬于履職行為的工作性勞務報酬和生活福利性報酬,向其他人員發放勞務費的,均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2.“報銷無審批,費用無明細”整改情況
財務人員對巡察提出的線索所涉及的單據情況進行了清查,對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單據責令經辦人補齊相關手續和附件材料。同時進一步完善財務審批流程,制定統一的財務報銷流程圖,發至全院干部職工,要求報銷單據均應有經手人、證明人背書,注明事由,如屬公務出差,應按有關規定提交材料附件。對財務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學習,對材料不全的報銷單據不予審核報銷。
研究修訂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關于加強內控建設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健全我院“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對院各項資金(包括行政事業經費、市宣傳文化發展基金項目經費、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經費及其他各類縱向及橫向課題經費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嚴格經費支出報銷“一支筆”審批程序,實行事費分開和大額開支事前審批制度,全面實行公務卡制度,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加強資產管理,嚴格經費預算編制和執行,加強賬務管理,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建設,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我院各項工作開展。
3.“合同不簽訂,采購不規范”整改情況
研究修訂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聯合會)合同管理辦法》,強調凡對外簽訂合同,應嚴格履行審核報批手續,由院長或院長授權分管副院長簽訂,各部門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的編制、審批、簽訂、履行、爭議處理、管理等各環節,均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以提高合同履約質量,切實保障本院合法權益。
組織全院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研究《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深圳市市級政府采購單位采購工作責任制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開展政府采購相關知識培訓。
結合我院(聯)工作實際,制定出臺《深圳市社會科學院自行采購管理辦法》,強調進一步規范我院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明確要求采購部門應結合工作需要,確定購買服務的項目,對備選供貨商的經營范圍、企業資質、資金實力、固定資產、質量信譽和協作精神等進行審查,充分掌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數量及市場價格行情等信息,自行采購項目要貨比三家、公開透明,并確保自行采購決策過程及結果留存清晰完整的書面記錄。
要求我院承擔的所有宣傳文化基金項目,其勞務費發放、委托業務、采購業務、合同簽訂等均須嚴格遵守《深圳市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經費使用管理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要求,同時按照我院相關財務管理辦法執行,除接受市宣發基金辦統一安排的年度審計和績效評估之外,每年組織本院內部專項審計,確保及時發現漏洞,加強內控建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設想和努力方向
根據市委第六巡察組反饋意見,經過兩個月的集中整改,一些突出問題得到了集中整治,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目前,雖然集中整改工作告一段落,但是全面整改任務還未結束,下一步,院(聯)黨組將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始終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著眼于我市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長遠發展,以抓鐵留痕、踏石留印的決心,以破釜沉舟、愚公移山的精神,堅持不懈做好整改工作,把管黨治黨的要求融合貫穿到全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強化黨對哲學社會科學的領導,強化“四個意識”,落實“一崗雙責”,堅持黨建與業務齊抓共管
院(聯)黨組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清醒認識國際國內大勢和市委對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認識社科理論界在意識形態領域的責任、標準和要求,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和守土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落實“四個看齊”,強化黨對哲學社會科學的領導,落實“一崗雙責”,加強掌控能力,堅持以黨建促業務,以業務強黨建,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重大理論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的理論引領、學理支撐和智力支持作用,深入研究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和制度,深入研究闡釋實現中國夢和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爭取在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上交出兩份滿意的答卷。
(二)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規范內部管理,形成風清氣正的健康良好氛圍
院(聯)黨組要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責任意識,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落實整改與作風建設相結合,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把落實整改與班子隊伍建設相結合,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著力構建一支高素質的社科干部隊伍;把落實整改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個常態”,堅持不懈抓黨風、抓學風、抓院風,讓每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在黨規黨紀面前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強化以院為家、以院為榮意識,努力營造嚴謹樸素、務實創新、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三)鞏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整改促工作,加強內控建設,建立健全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院(聯)黨組要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對于已經整改到位的問題,要引以為誡、長抓不懈,防止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對于還未完全整改完畢或需要長期堅持的事項,要加大工作力度,繼續細化強化整改措施,堅持不懈地抓牢抓實。對于整改中發現的新問題或者潛在的風險因素、危險苗頭要提高警惕,及時調整完善整改措施,對問題堅持發現一個、解決一個,不放過一個工作漏洞。特別是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執行,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靠機制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源頭。定期開展“回頭看”,檢驗整改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解決整改落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筑牢制度防線,掐斷危險苗頭,消除安全隱患,建立起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積極推進深圳學派建設,加強學術研究,提升決策咨詢服務能力,打造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學術研究陣地
院(聯)黨組要始終按照“黨政參謀”“學術高地”的目標定位,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高度重視學風建設,不斷推動理論創新,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繼續堅持以“全球視野、民族立場、時代精神、深圳表達”為宗旨,積極推進深圳學派建設,鼓勵理論研討和學術創新,努力搭建多層次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平臺,持續開展高層次、高質量的學術活動,不斷提升深圳學術的對話能力,不斷提升理論研究和社科普及活動高度,努力提高智慧輸出能力和成果轉化水平,提升深圳哲學社會科學的決策咨詢服務能力,打造一批具有深圳特色、深圳氣派、深圳風格的學術品牌,推動深圳學術發展和社科前沿理論進步,打造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學術研究陣地,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運用到推動深圳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上來,為深圳率先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區做出應有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55-88134900;郵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區上步中路1023號市府二辦附樓深圳市社會科學院辦公室,郵編518028;電子郵箱:office@szass.com。
中共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黨組
中共深圳市社會科學聯合會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