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研究》課題成果簡介
日期:2011-04-13 來源:深圳市社會科學院
《深圳市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研究》
課題成果簡介
吳海燕
2008年6月,國家發改委將深圳列為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并明確了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的總體目標:把自主創新作為深圳城市發展的主導戰略,夯實創新基礎,完善政策環境,增強創新能力,將深圳建設成為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引領作用強的國家創新型城市。這是全國第一個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個試點。2009年5月國務院批準的《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提出把自主創新作為城市發展的主導戰略,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優化配置創新資源,提高創新能力,推進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實現電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環保、海洋等產業技術的跨越式發展,打造國際化高技術產業基地,率先建成國家創新型城市,成為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中心。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深圳市一直把自主創新擺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斷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城市區域創新體系。創新過程本身是開放性的,開放是創新的重要源泉。知識經濟時代和全球經濟一體化要求區域創新必須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區域創新體系不僅要實現區域內各主體之間的相互聯系,而且要實現與國家及其他區域創新體系的連接。創新體系的構建,應強化知識流、技術流、人才流的形成和互補,強調與國內、國外創新源地的聯系,融區域創新體系于全國和全球創新網絡之中,充分利用當代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和信息資源,積極開展多邊合作,大膽利用全球互補性資源,在合作競爭中培育提高區域創新體系及其功能,強化開放型的創新活動。
當今時代,世界經濟發展出現了全球化的趨勢,世界越來越像是一個“地球村”,與此同時,世界經濟全球化過程呈現出顯著的區域化特征,地理區域變得越來越令人矚目,在一些崛起的區域里,如信息產業中心的硅谷、大片生產基地的好萊塢、計算機制造集散地的新竹、制造業分包基地的珠江三角洲等,“區域”的形象己超越了大企業的形象,超越了國家與行政的邊界。新的世界分工不再以國家,而是按照區域的競爭力來進行,企業的競爭能力不僅取決于其所在的國家環境,更重要的是其所在的區域和地方環境。區域創新體系的建設已經是一個熱點,也是各地區增強區域競爭力必須解決的問題。
深圳市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深圳市將知識轉化為新產品、新工藝、新服務的能力。包括知識創造能力、知識流動能力、企業創新能力、創新環境、創新績效。而創新能力決定了一個地區長期的經濟發展能力和潛力,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深圳市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決定了深圳市長期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另外,2009年8月,近在咫尺的珠海市政府公開宣布:珠海將加大投入,用11年時間,于2020年,形成較為完善的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可見,改革如同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深圳只有繼續探索構建高效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才能保持自身在全國的創新領先地位,也才能保持自身城市競爭力。
國家的創新離不開城市及區域的創新,如同深圳當年作為“改革的試驗田”一樣,在這種時代背景下研究深圳市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具有重要的理論及現實意義。鑒于深圳市是全國第一個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本項研究著眼于構建深圳市開放型創新體系的構建,不僅有利于完善區域創新的理論體系,促進區域創新研究的新發展,而且為深圳市的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及其可持續發展理清思路,并進一步推演到對整個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發展模式的思考,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對整個廣東省乃至全國都有參考價值和現實指導意義。
一、 國內外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研究狀況
區域創新體系,也稱為區域創新系統(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 RIS),是近年來國內外區域經濟研究的前沿領域。由于認識到國家創新系統模型難以解釋區域性的創新活動,英國卡迪夫大學的庫克(Cooke P.)教授于 1992 年提出區域創新系統概念,他將區域創新系統定義為包括知識生產和知識利用兩個相互作用的子系統的系統,該系統與全球、國家和其他地區的區域創新系統聯系起來使得一個區域的知識得以商業化。現在人們廣為稱為“區域創新體系”。
縱覽近期研究文獻,國外學者對于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要素有著不同的見解。這里主要從組成構件和系統功能兩大不同視角進行分析:(1)組成構件視角。Samantha Sharpe和Cristina Martinez-Fernandez(2007)認為一個區域創新系統主要由區域企業集群、支持企業的區域機構和知識庫以及參與者的相互作用三個方面構成。R.Sternberg(2009)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由區域內所有影響創新的構件以及這些構件之間的相互關系構成的,這些構件包括信息企業、研發機構、高等學校。F.T?dtling(2009)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由內生性組織(主要是創新型企業、大學、研究和教育機構)和其它支持知識轉移和創新融資的組織構成。此外,企業和研究機構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必不可少的。(2)系統功能視角。M.Trippl和 F.T?dtling(2007)認為一個區域創新系統由5個核心要素構成:(1)知識創造和擴散子系統:該子系統反映了區域的知識基礎設施,包括研發機構、教育機構、技術中介和其他創新支持機構;(2)知識應用和開發子系統:該子系統是指區域內的商業部門,包括制造和服務型企業以及它們的客戶、供應商、競爭對手和合作伙伴;(3)區域政策子系統:包括政府組織和區域發展機構;(4)區域知識流和技能;(5)社會經濟制度因素:包括共同的習慣、程序、慣例和規則,即社會體制和文化環境。J.Revilla Diez 和M.Kiese(2009)從系統的角度概括區域創新系統為六大要素:(1)制造和服務型企業;(2)知識密集型商業服務(KIBSs);(3)知識生產和傳播機構,如大學、理工學院和公共資助的研究機構;(4)人力資本——大學、理工學院以及其它教育機構的輸出;(5)中介機構,包括技術轉移機構、科學園和企業孵化器,還有金融機構如銀行和風險資本家;(6)政策制定和監管機構,政策制定機構如議會、政府部門、其他公共機構和科學與技術委員會,監管機構如專業組織、工會和學會等。
二、深圳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影響因素分析
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是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時代的背景下,創新是一個國家保持經濟持續增長和持久競爭力的源泉和原動力,也是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和獲得市場競爭優勢的主要根源。隨著創新活動與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之間聯系越來越緊密,構建區域創新體系已日益成為各個地區的重要議題之一。
本項目組結合深圳市的具體創新實踐及其區位特征,建立了以研發投入、經濟結構、基礎設施、人力資本、對外開放程度和創新政策等六大影響區域創新的因素模型。并應用主成分回歸分析對其進行綜合地計量比較分析,從而全面系統地探析了影響區域創新產出的主要因素和作用效果。此外,在對區域創新產出的測度方面多數學者采用專利數這一單維度指標來衡量,缺乏對區域創新產出的全面綜合評價,本文探索性地構建了以科技成果、經濟效益和區域競爭力三個維度評價區域創新產出的指標體系。在此基礎上,采取主成分分析對各指標進行客觀賦權以盡可能反映客觀規律,從而避免了主觀賦權或者專家打分等評價方法存在主觀因素較強的弊病。最后,本文基于深圳的地區特色試圖構建了“區域創新因素或資源分布圖”以尋找出構建創新體系的 “特色基”,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了區域創新系統理論。以期為后面深入研究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提供新穎的角度和啟示,同時為區域創新體系的實踐提供指導作用。
區域創新體系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是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本文結合以上對區域創新系統的相關研究成果總結概括出六大影響因素。在此基礎上,我們選取了九個影響因子來體現這六大影響因素對創新產出的效用,具體分析如下:
(1)研發投入
根據一般形式的生產函數關系Y=f(K,L),決定一個地區產出的主要因素是資本和勞動力。所以在創新活動中,創新資源投入是直接決定一個地區創新產出高低的主要因素。研究與試驗發展投入是一個地區創新資源投入的綜合體現,充分顯示了一個地區創新的基礎能力和潛力。一般情況,一個地區R&D投入越多、研發活動規模越大,創新成果數量越多。區域R&D投入主要分為經費支出和人員投入,R&D經費支出是進行創新活動的基礎,是一個地區提高研發水平和科技進步的強大保證,本文用R&D經費支出來表征資金投入。R&D人員是一個地區直接進行創新活動的主力軍,衡量創新產出能力的主要因素,在本文中我們用R&D人員數來度量人力投入量。
(2)經濟結構
區域經濟結構是一個地區能否形成自己特色創新體系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完善區域創新體系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經濟結構包括區域產業結構和企業群體結構。產業結構是指區域輕、重工業比例。通常認為不同產業的技術演進速度不相同,相對于輕工業部門,重工業部門的技術創新周期較長、發展較慢。因此,本文將用重工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來表示產業結構的特點。企業群體結構是指大中小企業結構。一般大中型企業資金較為雄厚,有能力購買先進的儀器設備并雇傭高水平的研發人員,其創新能力要高于小型企業。本文用大中型企業工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作為衡量企業群體結構的變量。
(3)基礎設施
區域基礎設施是區域創新活動與知識流動的載體,反映了一個地區創新活動的硬件條件和水平,是創新活動得以開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條件。一般情況下,區域基礎設施越完善、條件好,交通更便利、信息交流更順暢。從而降低了物質和信息的交易成本,為區域創新提供一個良好的平臺。通常,區域基礎設施包括交通物流和信息知識載體兩個方面,所以本文設置郵電業務總量和全社會貨運量作為衡量區域基礎設施水平的指標。
(4)人力資本
隨著科技進步,現代創新活動主要以人為主,人力資本顯得越來越重要。人力資本是指勞動者受到教育、培訓和實踐經驗等方面的投資而獲得知識和技能的積累,它反映勞動力的素質,具有創新性、創造性。一般情況下,在人力資本豐富的區域,一方面可供選擇的創新人才范圍廣泛,另一方面創新人才的交流和學習機會增加。從而使進行技術創新的能力越強,可以提高創新產出。目前對人力資本的測量主要有人均受教育年限、教育經費占GDP比重、每百萬人在校大學生數等指標。考慮指標數據的可獲得性及存量特征,本研究采用每萬人大專以上人口數量作為衡量人力資本狀況的變量。
(5)對外開放程度
對外開放程度是反映一個地區與外部區域在經濟、文化等方面進行交流的程度,地區越開放越有助于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信息的共享,進而有助于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本文考慮反映地區開放程度的外商直接投資(FDI)對區域創新的影響,設置外商直接投資(FDI)實際利用額作為對外開放程度的衡量指標。
(6)創新政策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不斷增大,一方面反映政府對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發展越來越重視,另一方面反映政府在財政資源配置中對創新的重視程度。政府是區域創新政策的制定者,包括財政、產業、稅收政策和技術與質量標準等。這些創新政策具體落實到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基礎研究、培養創新性人才等方面,都對創新活動有著重要的影響。為了檢驗創新政策對區域創新的影響,本文選用地方政府用于科技三項費的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作為考核指標。
本節以1998—2009年度深圳區域創新活動的統計數據為研究樣本,利用主成分分析和多元回歸分析相結合的統計方法,對區域創新系統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價值體現在:從科技成果、經濟效益和區域競爭力三個方面綜合考慮了區域創新績效,建立了評價區域創新產出的指標體系;采取主成分分析對各指標進行客觀賦權,從而避免了主觀賦權或者專家打分等評價方法存在主觀因素較強的弊病;通過對研發投入、經濟結構、基礎設施、人力資本、對外開放程度和創新政策等六大影響區域創新產出的因素做綜合地比較分析,構建了區域創新系統影響因素模型。
實證研究得出了以下三個結論:(1)研發投入、經濟結構、基礎設施、人力資本、對外開放程度和創新政策等均與深圳區域創新系統產出成正相關,但不具有規模效應。其中人力資本是影響創新產出最重要的因素,創新基礎設施對創新產出的影響并不是基礎性而是關鍵性的,其次是研發投入、經濟結構和創新政策,最后是對外開放程度且其影響力已進入一個穩定時期。(2)在九個影響因子中,勞動者素質和R&D人員投入的影響力居前兩位,相對于其它影響因子對創新產出有顯著的效應,即深圳是一個知識密集型的創新系統。(3)創新資源R&D投入中人員投入彈性大于經費投入彈性,這一結果說明深圳區域創新產出以智力推動為主。
三、深圳市區域創新績效評價體系研究
區域創新系統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其創新成績同樣體現在區域經濟社會環境方方面面,各個創新因素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評價創新績效是評價區域創新系統的成績和創新效率兩方面,所以我們首先評價其創新成績,接著對區域創新效率進行綜合評價。
綜合國內外文獻,我們可以看出,國內外區域創新系統的績效評價著重于相對于投入產出量的創新效率評價,并沒有測度區域系統取得的創新成績。另外大部分學者著重于綜合效率的評價,沒有測度區域的純技術效率以及規模效率,不能有效地說明區域創新系統的問題,而測評純技術效率以及規模效率將對政府制定創新政策具有指導意義。最后,區域創新系統作為一個社會經濟的復雜網絡,創新不僅可以帶動經濟的發展,同時創造了巨大社會環境效益,然而大部分實證研究中其評價體系的建立沒有將社會環境效率指標考慮在內。城市是國家、區域創新活動的主要載體,本節聚焦于我國創新型城市中發展較好,實力較強的創新型城市,我們選取2008中國創新城市評價報告中創新總指數高于20個城市平均水平的一類城市(五個,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和天津)作為評價對象,綜合借鑒歐洲創新指數的數學模型以及數據包絡分析(DEA)方法對五個創新型城市進行創新成績和創新效率的全面分析與研究。
(一)評價區域創新系統創新成績
為評價五個創新型城市的創新成績,我們引入歐洲創新指數中計算區域創新指數在其國家中的排名的區域國家綜合創新指數(The RNSII “Regional National Summary Innovation Index”)的算法,如公式(1)所示。由于這五個城市居2008年我國城市創新評價前五位,五個城市的各項指標的平均值要大于國家的平均水平,所以我們將五個城市中各項指標的平均值替代此指標國家的平均值,我們測五個城市相對創新指數,即計算出各個城市的創新投入指數和產出指數代表其創新投入實力以及創新產出成績。
在創新產出指數來看,深圳和上海的指數比較高,都高于120。雖然深圳創新資源不足,但是在創新產出指數上卻遙遙領先,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是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體現,高新技術產業是深圳的主要產業之一,擁有高新技術產業群,帶動了經濟社會的整體進步與發展。另外,北京,天津和廣州根據這七個指標計算所的值相差不多在75-85之間。
從創新投入產出指數來看,投入指數大的城市如北京卻并沒有取得好的創新產出指數,而深圳恰恰相反,再五個城市中相對投入過低,卻獲得了很好的創新成績,這也是投入產出效率導致,也是我們下面所研究的主要內容。
(二)區域創新系統創新效率評價分析
使用DEA方法測算區域創新績效,應該考慮到創新投入產出的滯后效應,即投入到產出有一定延遲時間。一般從創新投入,進行資源的合理配置,知識的交流共享,研究開發,以至于科技成果的產出會有兩年的延遲時間。所以我們選擇投入產出兩年的延遲時間,各地區的創新投入指標選取2006年數據,即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研發經費占GDP的比重、高等學校數量、FDI。而科技產出,經濟產出以及社會環境產出指標選取2008年的數據。另外由于運用DEA計算創新效率的原則是,一定量的投入獲得較大的產出,而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指標則是越小越好,所以我們進行簡單的取倒數處理作為產出指標。所有的數據摘自中國統計年鑒,中國城市統計年鑒,中國科技統計年鑒,中國高技術產業統計年鑒,廣東統計年鑒,各城市的統計年鑒以及各地的統計公報等。
本課題組通過對五個創新型城市的創新成績和創新效率進行評價,主要得出以下結論:第一,各個城市在各個創新轉化階段表現出的創新效率各不相同,但是總體來看,制約城市總創新效率的階段為科技效率階段和經濟效率階段,所以在科技和經濟轉化方面需要更高效投入產出,增強科技創新以及以科技創新帶動經濟的發展是提高系統總體創新效率的關鍵。第二,對各個城市的綜合創新效率分解為純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來看,純技術效率要高于規模效率。對各個階段綜合效率影響最大的是規模效率。并且城市的創新系統大多呈現規模遞減狀態,說明城市在現階段投入有過剩而非不足,應加強資源合理配置,內部的協調控制,合理安排創新規模。第三,對五個城市的三個階段的加權總效率來看,五個城市的總效率值并不高,沒有城市達到所有階段的DEA有效。而且對創新投入指數,創新產出指數和創新總效率的對比,我們再一次得出,創新資源投入大的城市并不一定可以得到較好的創新效率。
因為我們選取的是中國五個最好的創新型城市,所選取的標準不應局限其平均標準,而與國外創新型城市的比較分析將會更有意義。另外目前評價區域創新績效是區域創新體系研究中較弱環節。Jon Mikel Zabala-Iturriagagoitia等(2007)通過對衡量創新能力的方法以及創新指標的比較分析,結果表明這些方法和指標并不是十分嚴謹的。作者認為適當的結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是評價創新系統績效的有效方法,也有益于政策制定者以及利益相關者的決策。所以對于區域創新系統的評價問題還需要制定更加標準的評價體系,選擇更能反映出區域科技,經濟,社會環境等的評價指標,加強對區域創新系統的定性分析會更有意義。隨著區域創新系統研究的不斷深入,我們也將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斷完善。
(四)深圳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問題、對策與建議
通過以上對深圳市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現狀及其與其他國內區域創新顯著城市的比較分析,通過對深圳市企業進行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了解企業對深圳市現有區域創新政策的意見和要求;把深圳市區域創新體系與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進行比較研究,力圖客觀、全面評估深圳市區域創新體系的現狀和問題,為提出全面推進深圳市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提供依據和參考。針對當前深圳市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提出相應對策。
(一)深圳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的主要問題分析
(1) 深圳市高等教育和科研基礎相對薄弱,高校科研資源缺乏,急需創建高素質科研隊伍。
(2) 深圳市研發產出效益良好,但基礎研究薄弱
(3) 深圳市“產學研”合作方興未艾,但轉化機制尚未完全成熟;
(4) 高級人才流動自由化程度有待提高,但仍受到戶籍制度和伴隨戶籍制度的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等政策的制約
(5) 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經濟蓬勃發展,但園區內管理普遍缺乏合作交流機制,企業間、企業與相關政府管理、支持部門之間缺乏理想的互動和溝通體系
(6) 支持創新發展的社會公共技術平臺有待改進與完善
(7) 大力發展科技中介服務體系,促進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產業化
(8) 支持、鼓勵創新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以及政府采購政策等政府政策管理體系有待優化和完善。
在深圳市政府多年財政政策引導下,深圳的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了進一步推進深圳市區域創新體系的建設和發展,針對深圳市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突出問題,借鑒國外創新體系建設的經驗,本課題組為構建和發展深圳市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提出如下建議及對策(主要分企業和政府兩大層面闡述)。
(1) 企業層面對策研究
從企業的角度,在自主創新的過程中,應重視以下四大方面的工作,來提高自身自主創新能力,從而提高企業的持續競爭力,為企業自身良性、穩定發展和區域創新體系的構建奠定堅實的基礎。
(A) 努力營造創新文化氛圍氛圍
(B) 不斷創新研發人員管理模式
(C) 企業應持續完善創新活動的激勵措施
(D) 中小企業應加強識產權相關知識的培訓和引導,以提高自身自主研發能力。
(2) 深圳市政府層面對策分析
(A) 加強創新人力資本的培養和建設
(a) 加大高等教育和科研基礎投入力度,創建和優化高素質科研隊伍;
(b) 進一步提高高級人才流動自由化程度,優化區域創新的人力資本市場環境。
(B) 優化創新研發投入的方向及結構
(c) 須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優化研發投入結構;
(d) 加強基礎研究尤其是核心產業應用型基礎研究。
(C) 加強創新基礎設施的建設
(a) 深化深圳市“產學研”合作模式創新,重點完善科研成果轉化機制;
(b) 加大力度改進和完善支持創新發展的社會公共技術臺;
(c) 大力發展科技中介服務體系,促進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產業化。
(D) 完善創新管理政策體系的建設
(a) 政府應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集中完善合作交流機制,提高企業間、企業與相關政府管理、支持部門之間的互動和溝通效率;
(b) 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財政、金融政策以及政府采購政策等政府政策管理體系來支持、鼓勵區域創新體系的建設與發展。
(c) 深圳市須進一步加強與外界周邊(香港及珠三角地區城市等)區域城市的聯系、分工與合作,進一步提高自身區域創新體系的運作的效率。
課題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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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立項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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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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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成果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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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構建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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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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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核心學術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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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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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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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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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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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成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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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武、初大智、屠聰艷、吳先慧、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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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立項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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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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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結項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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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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