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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為理參加市委政協工作會議文件起草專家學者座談會

         日期:2006-05-09   來源:社會科學院

          

            4月19日,我院文化研究所所長王為理博士應邀參加市委政協工作會議文件起草專家學者座談會,就進一步加強我市人民政協工作及起草市委政協工作會議提出意見和建議。王為理博士指出:

        作為一個劃時代的綱領性文件,中央5號文對關于政協的理論、方針、政策,對如何搞好政協工作,都做出了非常深刻和全面的論述。因此,市委開政協工作會議如果是簡單轉播或重播中央的聲音,談一些“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大道理,意思不大。

        起草市委政協工作會議有關文件的時候,關鍵是“抓兩點”:一個是對中央5號文中的新提法和新精神做出準確和深刻的理解,一個是就如何貫徹和落實5號文精神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白牲c”有一個根本前提,就是要做到“兩個緊密結合”:一個是一定要緊密結合深圳發展的實際,一個是一定要緊密結合深圳政協工作的實際。

        在起草市委政協工作會議有關文件的時候,中央5號文所涉及到的6大塊肯定都要談,政協的性質、工作原則與主要職能,認真搞好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積極推進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深入開展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切實抓好人民政協的自身建設,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等等。但其中重點需要考慮的是不是如下幾個問題:

        首先需要解決的還是一個認識的問題。具體來講,可以突出這樣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要在政協的不可替代性上做文章。中央5號文講得很清楚,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體到深圳來講,無論是在和諧深圳效益深圳,還是在建設自主創新城市、發展循環經濟,以及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等等這些關系到深圳發展的重大問題上,政協的工作都非常到位,在深圳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政協的作用不可替代。另一方面是要將市委關于政協工作的一些很好的理念提煉、強化和突出出來。市委對政協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視,比如,市委提出的“一個基本要求”——要把對政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到不到位、政協的作用發揮得好不好,作為檢驗黨委執政能力、政府執行力的試金石,作為衡量主要領導政治素質、執政能力、領導水平和民主作風的標尺;市委對政協工作提出了“四個高度重視”——高度重視發揮政協在促進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視政協意見和建議的采納、辦理和落實工作,高度重視推進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高度重視為政協履行職能創造良好條件。這“一個要求”和“四個高度重視”,完全可以作為提高對政協工作重要性認識的基本理念,在市委政協工作會議有關文件中講深講透,強化突出。

        其次是要將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大職能的內容、形式“細節化”?!凹毠潧Q定成敗”,因此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大而化之,而是要拿出具體方案。一些兄弟城市或地區已經做過思考,有的已經形成意見,可以參考。如,遼寧省委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協工作的意見中就明確,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黨委、政府的大政方針;政府工作報告及法院、檢察院工作報告,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財政預決算報告,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重大改革方案和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問題;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上述事項在決策前都必須通過不同形式在政協進行民主協商。重要地方性法規的制定要聽取政協的意見。每年政協全體會議后,黨委要會同人大、政府、政協制定全年重大問題的協商計劃和方案。政協民主監督的重點是: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中央和各級黨委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財政預決算的執行;重大改革方案的實施;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社會問題的解決;本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紀守法、勤政廉政的情況;有關單位辦理政協委員提案的情況等等。

        第三,是要在如何為政協履行職能創造最優化環境,真正做到讓政協“有聲、有位、有為”拿出具體措施。我注意到,有的地方在這方面已經做得很具體,可以參考。比如,在工作中對政協給位置、給扶持、給任務,交真言、交真事、交真情;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政協有位置,重大決策請政協出點子,行使監督職能給政協壯膽子,重要任務給政協壓擔子,發揮委員作用在全社會樹樣子。

        最后,要在推進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上制定具體要求。比如,在講到“按照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的原則”時,能不能更具體點。有一種提法,講要切實做到“三在前”、“三在先”:凡決定重大問題都要在政協進行民主協商,而且要協商在黨委決策之前、人大通過之前、政府實施之前;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要先協商后決策,對重要人事安排和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要先協商后決定,制定重要地方性法規要先協商后提請審議。深圳能否做出類似的,甚至更到位的提煉

         

         

                                                                               文化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