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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簡訊

        社區警務賦能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

         日期:2024-04-25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統籌推進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工程?!弊鳛樯鐣幕A單元,社區是公共服務的“最后一公里”,良好的社區治理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礎。提升社區警務治理效能,不僅是“夯實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基層基礎”的重要舉措,而且是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重要路徑。

          社區警務的新理念

          社區警務不僅是公安系統內部管理模式的變革,而且是一個與社會治理聯系在一起、事關治理現代化的重大課題。我國自2002年開始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社區警務戰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根據公安部和民政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社區警務建設的意見》,社區警務意指依托社區建立起來的新型警務體系,既要立足于社區,同時也要依靠社區,并為社區提供服務。新時代的治理形勢和治理目標迫切要求社區警務圍繞打造社區治理共同體的目標做出積極變革的回應。

          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共同性”主要體現在:第一,跨域問題的普遍性。在當今這個充滿風險性、不確定和復雜性的世界,大到全球治理和國家治理,小到地方治理和社區治理,到處存在著和產生著越來越多跨域邊界的問題。它們有著復雜多樣的根源,治理也超出了任何單一的組織和機構的職能范圍。第二,共同的目標和需求。就社區范圍而言,任何跨域問題都是所有人需要面對的,唯有實現國家(政府)、社會和市場等各個領域的治理主體之間的互動和協同,才能更有效地應對這些共同問題及其帶來的共同挑戰,從而實現和維護社區的公共利益。因此,社會治理共同體是在共同的利益基礎、責任擔當及價值遵循等諸多條件下,各種治理力量為解決普遍關注的社會問題、維護公共利益而自覺結成的相互聯系、相互融合的有機聯合體,以有效回應共同的治理需求。

          基于這樣的背景和理念,社區警務工作必須就派出所的職能、角色和使命做出積極變革。傳統警務工作相對突出強調強制性的打擊力量,隨著治理理念的更新和發展,防范犯罪變得更為重要。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公共安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以此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因此,社區警務工作應該注重基礎性滲透能力的建設。作為一種防范犯罪與解決社會安全問題的柔性機制,滲透能力是公安機關在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中逐漸積淀而形成的。此外,在當前由“打”轉“防”的職能變遷過程中,解決社會矛盾糾紛、聯系和溝通社區民眾、服務社區公共需求等,成為派出所日常性的職能和任務。因此,社區警務工作要確立和強化治理理念,積極實施主動警務、預防警務,將派出所的工作重心轉移到做好源頭防范管理和提供社區公共服務等基礎工作上來。

          社區警務的核心內容

          作為世界第四次警務革命的重要內容,社區警務體現了新型的警務思想和警務戰略。其中,“社區參與”和“問題解決”構成了社區警務的兩個核心內容。社區參與強調的是對話和交流,即警察要就犯罪有關的問題與社區居民時刻保持暢通的對話和頻繁的交流。問題解決則更多強調的是方法問題,是指警察與社區居民通過共同協商來采取行動,解決社區問題。

          在治理任務不斷下沉、公眾多樣性需求快速增長、基層部門的資源相對匱乏、基于傳統科層制的考核和問責制日益強化等背景下,基層派出所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因此,新型的社區警務模式應該確立政府部門與其他治理主體之間合理的權責關系,在互動中實現有效的協同。這種協同治理的警務模式強調公共事務的治理主體多元化,公共服務提供者的分散性,以及通過相應的技術支撐來實現網格化控制,與先前單一集中控制的“警察”模式形成了巨大反差。

          新型社區警務模式對社區公眾參與的強調,首先源于公安系統(尤其是基層派出所)對自身治理能力局限性的清醒認識。無論是針對犯罪的打防結合,還是針對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和社會矛盾的化解,公安系統都需要通過與學校、房東、業主等各方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結成共治聯盟,才能迅速整合社會資源,緩解治理壓力、提升自身的回應性。

          同時,通過以公眾參與為主要特點的基層/社區民主治理,能有效地促進基層民主的發展。中國的基層民主是一種以問題為導向的治理民主,它不只是形式性的選舉民主,而是更能體現民眾真實需求的實質性民主。因此,社區警務工作不能停留在“群防群治”的認知水平上,必須貫徹真正的群眾路線,積極主動地去聯系、溝通和動員群眾,并通過構建相應的平臺和機制實現社區公眾的有序和有效參與。社區中的各種公共事務都與社區民眾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因此,社區民眾是發現政策問題的最重要來源。從公共政策的理論視角和人民民主的要求來說,社區警務工作要關注和重視群眾的各種合理訴求并做出積極回應,把人民群眾視為一個重要的政策議程建構者。

          建設社區智慧警務

          社區警務模式的演變隨技術的發展而不斷迭代。當前,在大數據技術的加持下,社區警務迎來了治理模式變革的契機,社區智慧警務應運而生?!都訌娦聲r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明確要求以數字化技術的廣泛應用賦能基層執法,通過制度的改革和技術的升級為主動打擊犯罪、治安防范等提供有力支撐。

          大數據技術的加持不僅更加便利數據搜集,也有利于精準識別、分析和處理問題,從而提高治理效率和效能。然而,數據技術賦能下的社區治理和社區警務,還需要突破技術理性的行政管理模式,重視挖掘智慧治理技術所包含的價值理性,提升社區公共服務的質量。這意味著社區警務既要實現治理行為的精細化,也要實現治理過程和結果的精準化,實現從精準收集信息、精準識別問題、精準分析問題、精準處理事務到精準滿足社會需求、促進公共利益最大化。

          同時,對于社區智慧警務開發和運用中存在的碎片化、虛擬化、離散化等問題,也需要從技術理性與價值理性相融合的視角加以考察。社區智慧警務建設要立足于精準防控和精準服務,著眼于從碎片化治理走向整體性智慧治理,致力于提升公眾參與的便利性和有效性,最終用良好的公共服務體驗提升公眾對政府的認同和警察的自我效能感,使新技術的應用符合以人為本的價值要求。

          (作者系上海公安學院基礎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