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法治社會建設的四個維度
日期:2024-03-19 來源:深圳特區報
■ 鄧達奇 年鶴童
提要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全面依法治國、法治社會建設、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以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踐要求?,F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完善,一方面,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以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另一方面,要推進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法治社會建設,首先需要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精神,在群眾基礎和社會文化層面奠定建設法治社會的理念根基。其次,要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建設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全社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再次,要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不斷提升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水平。最后,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讓領導干部在構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化社會氛圍過程中積極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真正做到依法行使職權、依法辦事,讓依法用法護法的風氣形成風尚,為法治社會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傳承與新時代法律文化的塑造
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是文化自信的客觀反映和基本要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必須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和前進方向,繼承和發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尤其是其中的法律文化,不斷增強文化自信。
社會文化具有多元性,同時也具有可塑性的特征,法治社會建設,離不開對社會文化的塑造。法治正是通過規范人的外在行為,從而作為塑造社會文化的優良機制,法治社會建設,實質上就是在塑造社會的法治文化。
法治社會建設,首當其沖的是要對法治這一塑造社會文化的機制進行完善。這就要求不斷完善以法律為實質內核的法治體系,更進一步來說,即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更好更充分地發揮法治的功能和作用,為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鋪陳好制度與規范的基石。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全面依法治國、法治社會建設、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以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踐要求?,F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完善,一方面,要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以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另一方面,要推進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法律的權威源于法律實施,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比嗣衩裰鲗U纳鐣髁x國家的基本性質決定了,無論是法治社會建設,還是全面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在于人民??梢哉f,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是法治社會乃至于法治國家建設的基礎,而這也就意味著,推進全民守法目標的實現,是法治社會和法治國家建設的基礎性工程。
目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已經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當前的社會主要矛盾當中,就包括了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發展的不充分、不平衡。因此,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目的也在于實現人民對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具體來說,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一方面在于要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的均衡化,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讓人民在需要法律服務的時候,能及時有效地獲得法律服務,尤其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遭受不法行為侵害時,其合法權益能夠依法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濟。與此同時,一個重要的方面還在于要切實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這就要求,完善現代社會,必須要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基礎之上,以不斷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為核心價值目標,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必須要集中體現并不斷增進人民的福祉。
通過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來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治社會建設成效,主要表現為社會治理的實際效果。依法實現多層次、多領域治理,是不斷提升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水平的基本途徑,也是法治社會建設,推進全面實行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等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無論是建設法治國家,還是建設法治社會,亦無論是開展法治宣傳,增強全民的法治觀念,還是建立健全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其最終目的都在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這個層面來說,堅持“三維依法”共同推進,堅持“三維法治”一體建設,是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乃至于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實現的客觀要求。
具體來說,從宏觀層面上講,法治社會建設,是法治國家建設的表征,基本目標就在于以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法治化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進而推動法治中國建設。這就要求不斷推進實行全面依法治國,不斷完善法治體系、法律制度體系、社會治理體系。從中觀層面來講,建設法治社會,離不開具體的社會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以及其制度運行的體制機制的完善。這就需要不斷完善各項社會治理制度體系及其體制機制,提升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水平,同時提高社會治理的精細化程度,依法推進多層次、多領域治理,堅持依法、系統、綜合、源頭治理。與此同時,還需要在社會治理體制上打造多元主體協同參與的機制,推進由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通過公眾民主參與協商,以科技為支撐并由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格局的形成,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從微觀層面來說,需要深入推進依法辦事,推進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形成,真正實現社會治理的社會化。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活力和積極性,實現以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來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基本目標。
除此之外,還值得引起重視的是基層社會治理。甚至可以說,建設法治社會,提升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重在基層治理。從我國社會治理的基本經驗來說,社會的主要矛盾沖突和利益訴求都集中在基層。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實現了基層治理的現代化,就基本實現了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的目標亦將隨之而逐步實現。
積極發揮領導干部示范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作用
領導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國以及法治社會建設重要的組織者、推動者和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干部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中,肩負著重要責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社會建設的關鍵。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比嫱七M依法治國,推動法治社會建設,離不開各級領導干部積極履行職責,承擔起法定的義務,發揮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黨管干部原則決定了,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落實,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等,都需要依靠各級領導干部。而領導干部是否具備法治思維,是否具有良好的法治觀念,是否具備良好的法治素養,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依法行政、依法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能否真正實現。
領導干部做到尊法、守法,對法律有敬畏之心,必然會使其形成依法辦事的思維和行為方式,就可以避免和防止其逾越規則底線,突破法律紅線而違規亂紀甚至濫用職權。同樣的,領導干部如果能夠做到學法、用法,那么必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領導干部真正樹立起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則會解決目前存在的,如辦事依法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甚至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大部分問題。而對于法治社會建設來說,領導干部模范帶頭,社會就更容易形成好的風氣,就能讓法律的權威真正在社會中樹立起來,也就能營造出法治社會建設所需要的法治化的社會環境,進而推動法治社會建設。
(鄧達奇: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研究員;年鶴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三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