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發展學術 服務社會
        歡迎訪問深圳市社會科學網 今天是

        社科簡訊

        安居房滿10年補差價可取得完全產權

         日期:2024-03-14   來源:深圳特區報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竇延文)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和建設局獲悉,《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明確了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補繳價款計算規則,補繳價款=(原市場價格-原購買價格)×50%-稅費。

          為了規范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活動,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市住房建設局組織起草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產權管理有關事項,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產權的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補繳價款規則,以及繼承等內容。

          根據《征求意見稿》,權利人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買賣合同滿十年,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且補繳價款;若不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不需要補繳價款,該套住房性質維持不變,權利人按照規定占有、使用該套住房的權利不變,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繼承。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取得完全產權或者上市交易補繳價款計算規則。補繳價款=(原市場價格-原購買價格)×50%-稅費。其中,原市場價格統一按照原購買價格除以70%計算;稅費是指權利人在辦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時實際支付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交易服務費等。

          如何申請辦理取得完全產權?為了方便市民,市住房建設局將采用以全流程網辦為主的辦理方式,常態化提供業務辦理服務。《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具體辦理流程,權利人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可以隨時提出,且補繳價款不會因為申請時間不同而發生變化。因此,申請人無須在政策正式實施后集中辦理。

          據了解,深圳正在規劃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不再新增規劃建設安居型商品房。深圳歷年出售安居型商品房約6萬套,根據購買時間,陸續在滿10年后達到取得完全產權條件。申請人將安居型商品房上市交易后,按照相關規定不得以無房身份再次租購本市保障性住房,預計每年能夠達到取得完全產權條件并且進入市場的安居型商品房數量有限。

          《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3月13日至23日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在此期間,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市住房建設局官方網站、電子郵件等渠道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