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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改革試點: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日期:2024-03-05   來源:深圳特區報

          ■ 陳家喜

          提要

          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通過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科技與人才體系改革,深港協同機制改革等,激發出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改革是深圳的根和魂,深圳具有改革的天然基因,肩負著改革先行示范的重要使命。要通過開展更多戰略性引領性改革,驅動深圳高質量發展,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勇當尖兵。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最大的政治。全面深化改革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動力,高質量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又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2020年啟動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和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城市樣本。它通過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改革探索,形成了全國性的積極影響。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委連續三年推廣深圳綜合改革試點舉措87條。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通過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科技與人才體系改革,深港協同機制改革等,激發出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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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營商環境改革,建設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

          營造優越的營商環境,前提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重點是構建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解決政府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的問題。深圳把深化政府與市場改革,營造最優營商環境作為綜合改革試點的重點領域,營商環境改革歷經1.0到6.0版,推出千余條改革舉措,深圳商事主體總量和創業密度居全國城市第一,是“全國營商環境最佳口碑城市”。

          聚焦有效市場目標,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布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3個工作方案,出臺實施階段性穩經濟“15條”、民營經濟“20條”、促消費“21條”、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20條”等系列政策,最大程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降低企業要素成本改革,發揮地方征信平臺的數據+技術優勢,通過平臺已歸集的政務和商業數據形成“個體通”“小微通”等業務,為全市400多萬商事主體精準畫像,精準服務民營小微企業融資。創新數據交易體制機制,探索建立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體系,數據要素市場化體系走在全國前列。聚焦有為政府目標,持續精簡行政審批流程,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精簡政府審批流程,在“開辦企業一窗通”平臺創新性引入錄音錄像“雙錄”電子簽名新模式,刷臉對話幾分鐘便可注冊企業;在“i深圳”APP上線政策補貼直通車平臺,持續推出“免申即享”事項,讓更多的惠企便民政策直達快享。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頒布實施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低空經濟產業促進條例、細胞和基因產業促進條例、人才工作條例等,健全營商環境法律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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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科技人才體制改革,推動四鏈融合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決定中國式現代化的關鍵性戰略。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引擎、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主陣地以及大灣區人才高地的戰略支點,科技體制和人才機制改革改革是實現上述戰略定位的重要動力。近三年來,深圳將科技人才體制改革作為綜合改革試點的重要內容,形成顯著的改革成效和經驗。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鵬城實驗室落戶深圳,企業研發投入總量居全國第一,深圳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密度居全國城市第一。

          持續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形成“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實施“強基”“突破”“加速”“融合”“匯聚”工程,實行“企業界出題、科技界答題” 技術攻關新機制,形成基礎研究長期持續穩定投入機制,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就地轉化”成果產業化機制,采用“風險投資+知識產權+研發服務”模式推動科技與金融融合,探索“學校+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學校+大型科研院所”“學校+龍頭企業”等,加強優秀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實行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項目經理人制”,以龍頭企業為項目經理人組織科研攻關,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項目,委托龍頭企業作為“業主單位”自主決策,統籌推進項目評審、立項、過程管理、結題驗收等全流程管理和資金分配使用。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連續多年穩居全國第一,國家創新型城市連續4年排名全國第一。深化人才體制改革,推動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教育鏈“四鏈”深度融合。修訂《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實施《關于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促進人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推動實施更為開放包容激勵的人才政策,堅持不唯地域引進人才,不問出身培養人才,不求所有開發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不遺余力服務人才。推進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堅持“誰用人誰評價”原則,聚焦國家重大科技創新活動,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探索科技人才分類評價的新機制,自主開展人才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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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對外開放重點領域改革,推動深港協同發展

          深層次改革與高水平開放,是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核心內容。改革和開放長期相互促進,體現出系統合力,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關鍵動力。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深圳將深化對外開放重點領域體制機制改革作為綜合改革試點的重要內容,作為深化深港協同發展的重要動力。

          深化國際規則銜接領域改革,推動深港規則機制“軟聯通”。推動稅務師、建筑師等16類港澳專業人士在前海備案即執業,多家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落戶前海。前海開展跨境征信合作試點,推動與港澳臺跨境信用報告標準互認,便利境外企業融資。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建設,以合作方式引進國際知名仲裁調解機構,創新“境外調解+境內仲裁”爭議解決模式,打造國際仲裁優選地;在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出深港無縫清關服務,實現“一次錄入、兩地申報”。推進深港科技合作,構建“河套+”創新圈,探索“深圳企業發榜+深港河套揭榜+項目經理掛帥”機制,推動創新要素高效便捷流通,在項目申報、合同簽訂、經費使用、項目驗收等方面加強與港澳規則銜接,匯聚國際高端創新資源,加快建設世界級的科研樞紐。

          改革是深圳的根和魂,深圳具有改革的天然基因,肩負著改革先行示范的重要使命。要通過開展更多戰略性引領性改革,驅動深圳高質量發展,在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聚焦國際化方向開展營商環境機制改革,擴大外資準入、跨境服務貿易、現代服務業開放等,開設外商投資數據集成,整合涉外服務信息資源集中發布,將深圳打造成外資投資中國的最佳選擇地。

          聚焦國家重大平臺,持續深化改革。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是國家賦予深圳的重大改革平臺。充分利用這兩個平臺,深入開展跨境科技創新合作體制機制改革,以及現代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以及深港融合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制度規則對接等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作者系深圳改革開放干部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