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筑法治社會的人文心理基礎
日期:2024-02-27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李朝暉
提 要
隨著中國式現代化的推進,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于社會領域立法必將提出新要求新期待。我們應該以更積極的方式回應這些需求和期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廣大人民的需求、愿望出發,繼續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持續推進法規規章的立改廢,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基層治理、保障民生、平安建設等方面的制度,以法治保障民生優質發展、促進社會治理和城市文明水平再上新臺階,為社會治理法治化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法治社會,并指出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明確提出法治社會建設的具體路徑要求。深圳在建設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中,法治社會建設方面已經取得重大進展,但建設與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和法治期待相匹配的模范法治社會,還需要加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法律服務保障、基層治理機制優化和法規制度完善。
深圳法治社會建設已經取得重大進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深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特別是先行示范區意見出臺以來,深圳做好法治示范,在法治社會建設方面亦走在前列。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打造模范法治社會,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更對創建模范法治社會進行部署。2022年8月,深圳市委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進一步細化了法治社會建設的具體要求,全方位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法治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一是社會領域立法不斷完善。近年來,修訂完善了社會建設方面基本法規制度,明確社會建設的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科學構建體制機制,明晰促進和保障主要措施,為社會建設提供總綱性規定。持續不斷推進民生各領域立法,按照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民生發展目標,持續推動衛生健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教育、住房發展、養老服務等方面法規規章的制定完善。
二是普法宣傳教育全方位、立體式推進。全面推廣“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普法的針對性、精準性不斷提高。持續實施公民法律素質提升資助計劃,調動社會力量提供豐富的普法活動產品,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斷增強。
三是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基本全覆蓋。目前深圳已經形成市-區-街道-社區四級全覆蓋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配備了法律顧問,為轄區居民提供包括法治宣傳、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法律服務。
四是法律服務行業快速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律師隊伍不斷壯大,連續十多年均以兩位數的速度增長。截至2023年12月8日,全市有律師事務所1265家,律師總數達24101名,全市每萬人口律師數超過13名,居于全國前列。律師行業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服務內容也不斷豐富,服務形式不斷創新,為市場和社會提供專業性、差異化、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五是平安建設取得顯著成效。隨著平安深圳建設的持續推進,近年來深圳社會治安得到根本好轉,成為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和諧社會建設也取得重大進展,矛盾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初步形成。數十個領域吸納行業或領域專家成為調解員,大幅提升了調解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和調解成功率。
四維并進加快創建模范法治社會
法治社會建設是個持續的過程,作為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深圳應當積極回應人民對法治社會的向往,在已有基礎上持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具體而言,必須推進高層次法治文化發展,構筑法治社會的人文心理基礎;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推進法律服務行業優質發展,提升社會預防和依法自我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支持和調動市民、企業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法治建設,發展法治共治相融合的社會治理格局;持續完善社會領域法規制度,穩固社會領域法治保障。四個維度要齊頭并進、相互促進,形成法治社會的文化支撐、服務支撐、機制支撐和制度支撐。
一是推動以尚法精神為核心的法治文化建設。文化對人們的觀念、思維方式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法治社會建設必須重視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律信仰這一隱性力量的作用,構筑好法治社會的人文心理基礎,為法治社會提供持久精神動力和行為保障。法治文化建設不能停留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滿足于提高公民法律認識度,而應重視發展更高層次的法治文化,逐漸形成各層次各類型法治文化同時推動、互相牽引、共同發展的局面。積極探索、不斷豐富思辨性、研討性法治文化活動形式,引導市民思考具體法律制度背后的價值觀念,探究法律法規中字面上的法律制度與人們具體行動過程中的法律觀念之間的關系,理解法律價值、法治秩序、法治理想在日常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體現和對于現實的意義,推動法治思維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二是推動以滿足多元需求為要點的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法治社會的建設離不開法律服務的支撐。典型的法治社會體現為法律的規范和保障滲透到社會活動的所有領域和各具體環節,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人們難免遇到法律問題,有時需要咨詢法律專業人士,甚至需要專業服務,這就需要有完善、便利的法律服務體系為各種法律問題的及時解決提供可及性的服務支持。因此,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發達的市場法律服務行業,是建設法治社會必不可少的方面。
三是推動以共建共治為表征的法治社會機制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建設法治社會,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廣大人民的需求、愿望出發,依靠人民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方方面面工作。要不斷完善公眾有序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機制,激發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法治建設熱情,增強公眾參與意愿,培育公眾參與能力,引導社會公眾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優化黨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工作室、政協委員工作室、立法調研基地、立法工作聯系點等的工作機制,更好聽取民聲、收集民意、匯聚民智。
四是完善以良法善治為目標的社會領域立法。完善的法規制度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前提和保障。隨著中國式現代化的推進,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于社會領域立法必將提出新要求新期待。我們應該以更積極的方式回應這些需求和期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廣大人民的需求、愿望出發,繼續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持續推進法規規章的立改廢,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基層治理、保障民生、平安建設等方面的制度,以法治保障民生優質發展、促進社會治理和城市文明水平再上新臺階,為社會治理法治化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作者系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