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宋旭光: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日期:2023-10-11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深圳晚報記者 李銘赫
“為什么深圳能夠成為一個充滿創新精神的城市?重要一點在于,我們能夠通過法律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例如,我們前兩年通過了一個個人破產的條例,完善了經營主體的退出機制,在全國創下先河。我們鼓勵創新,寬容失敗,這種對企業家創新精神的保護,營造了一個激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濃厚的氛圍。”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宋旭光表示,深化營商環境的改革,重點在于塑造一個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對于如何進一步深化營商環境的改革,宋旭光表示,首先要厘清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構建一個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厲行法治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我記得深圳一位著名企業家在接受新華社采訪的時候專門強調過,深圳市政府做得最好的一點,就是不干預企業的內部運營,打造了一個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這一點對于每個企業的發展都非常重要。”宋旭光說。
“其次,我們要打造一個法治政府,持續深化放管服的改革。‘放’就是要把不該管和管不好的交給市場;‘管’就是要把政府該做的事情做好。形成‘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有機結合。‘服’則是對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要高效服務,建設服務型政府。”宋旭光表示,加強營商環境的改革,需要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從而全面提升行政執法品質。
“深圳在未來要率先形成全面彰顯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司法文明環境,持續提升司法審判的質量。這要求我們不斷地打造‘公正司法’的深圳質量、深圳標準和深圳品牌,形成有利于企業家創新的要素市場體系。企業家的創新能力對于衡量營商環境的優劣是非常重要的指標。”宋旭光認為,司法是保障公平正義的最后的一道防線,司法機關應實施好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濟,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不同所有制企業,讓市場主體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其中,依法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地,探索建立統一的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體制則尤為重要。“深圳的知識產權保護在全國來講是排在前列的,我們的法律體系,是利于高科技產業發展和知識產權的創新的。”宋旭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