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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數據市場發展水平

         日期:2022-07-18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數據是發展數字經濟的關鍵要素,是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構建完善的數據市場體系,促進數據互聯互通,既是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的重要基礎,也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

         培養數據要素市場

        數據是數字經濟的關鍵生產要素,數字經濟則是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新經濟形態。在數字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只有在數據市場上實現數據交易、共享和轉移,才能盤活數據要素,優化資源配置。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要求,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可見,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般而言,數據市場存在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數據市場一般指為數據交易提供撮合、匹配等服務的場所或載體,包括近年來各地成立的大數據交易所、為數據要素點對點交易提供支撐和便利的云平臺等。而廣義的數據市場是所有潛在的數據要素供給方、需求方以及數據要素交易行為共同構成的系統。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小魯表示,建設數據要素市場的核心內涵是建立市場機制,即價格調節機制。其中,在資源配置上,要讓市場機制發揮決定性作用;在收入分配上,要由市場機制來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

        在數據要素安全、有序、充分流動的前提下,數據要素的使用能夠提高生產運營和資源配置效率,并在多場景下同時發揮作用,實現價值倍增效應。其中,數據交易是數據流動的重要形式。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數字經濟研究室主任蔡躍洲表示,數據市場特別是狹義的數據市場,是數據要素交易的載體。數據市場的健康發展,對加快數據流動、繁榮數字經濟新模式新業態,能夠發揮重要的助力作用。

        通常,完整的市場機制包含制度層、技術層和不同環節的市場主體三方面。然而,就當前我國數據市場的實際建設情況而言,以上三個要素尚未充分體現出來。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戎珂提出,2021年我國數據交易量規模有限,究其原因,就是數據權屬和定價機制尚未明晰,沒有解決好數據安全和流通兩大問題,導致鮮有企業愿意將其核心數據拿出來交易。

        目前,我國數據交易體系尚不能滿足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要求,數據要素難以實現安全、合規、大規模、高效率的流通和交易。其中,最大的難點在于數據確權,即數據流通效率、隱私和安全問題以及數據處理主體的激勵三方面無法兼顧。劉小魯認為,既要滿足數據的充分流通和使用,又要對數據處理主體進行激勵,還要同時考慮隱私和安全問題,僅憑單一的數據權屬難以兼顧這種多維目標。因此,可以考慮引入多元化的數據產權體系。比如,以所有權來保障數據原發者的權益,以用益權的配置來對數據處理主體提供權屬激勵。

        完善數據市場制度建設

        健康完善的數據市場,應是一個多層次、多樣化的數據交易體系,從而豐富交易內容,打通數據產業鏈各個環節,促進數據資源、數據要素、數據產品的流通配置。蔡躍洲認為,從交易對象講,數據交易體系應包括權屬關系較為復雜的個人行為大數據,權屬關系比較清晰的企業大數據/產業大數據,以及不涉及原始數據轉移的數據產品/數據服務。從涵蓋范圍講,數據交易體系應包括交易所集中交易、數據經紀人撮合交易和經濟主體自主交換在內的各種模式。

        打造多層次、多樣化的數據交易體系,可以從交易內容和交易模式兩大維度出發,鼓勵場內交易,規范場外交易。戎珂認為,從交易內容看,多層次的數據交易市場應包括三級:一級市場是數據授權市場,主要解決原始數據授權、數據資源流通等問題;二級市場是數據要素市場,它是提供數據要素交易流通的場所,授權后的數據可以在此進行市場交易;三級市場是數據產品和服務市場,它是提供數據產品和服務流通的場所和場景,相當于金融市場的金融衍生品市場。

        從交易模式看,戎珂認為,多樣化的數據交易模式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場內集中交易模式,即通過數據交易所、交易中心等平臺進行數據集中交易。第二種是場外分布交易模式,即在集中交易平臺外進行數據分散交易。第三種是場外數據平臺交易模式,即通過數據平臺進行多方數據交易。數據平臺模式是一種多個數據主體進行聯合交易和計算的集成模式,可以通過隱私計算等技術手段實現大規模聯合計算、生成相應的數據產品或服務。

        與所有市場類似,建設數據要素市場的核心在于市場機制。在經濟領域內,市場存在著失靈問題,市場機制也不適用于解決意識形態、國家安全等非經濟領域的問題,因此數據市場也需要有相應的監管和規范機制。蔡躍洲表示,與多層次交易體系相配套,我國數據市場需要建立起與各類交易模式、交易對象相匹配的交易規則及市場監管制度,比如數據分級分類、交付追溯、安全審查等。同時,有關部門和學術界也需要從數據交易實踐出發,在全面調查和科學估算的基礎上,對數據交易市場狀況及結構進行全景式刻畫,進而逐步推進相關制度建設。當市場機制與監管機制能夠有效結合時,市場會自發地衍生出定價機制和交易機制等具體場景下的運行機制,形成完善的多層次、多樣化數據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