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 發展學術 服務社會
        歡迎訪問深圳市社會科學網 今天是

        學術研究

        社會組織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

         日期:2022-04-2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在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政府、企業、社會組織與公民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是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的必然要求。社會組織作為國家與社會間的溝通中介,可采取價值共創的路徑推動多元主體互動與整合進而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價值共創在新公共治理理論中,是一個多元主體在對話、協商和交流等互動中形成資源整合進而解決問題、創造價值的過程。在此過程中,社會個體不再被視為價值的消耗者,而是價值創造者,甚至有可能是資源整合者,這與社會治理共同體理念不謀而合。落實到社會治理領域,社會組織可通過社會網絡嵌入或拓展、意義詮釋、賦能、鏈接多元主體差異化資源等手段推動多元主體資源整合實現價值共創,進而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

          嵌入多元主體

          拓展社會網絡

          社會治理問題往往復雜多變,單靠政府部門或某一社會力量難以解決,這也是黨和國家推動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的初衷。而社會組織若想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則需嵌入或拓展組織的社會網絡以形成聯系。社會網絡理論認為,看似自主的個人或組織實際上嵌入社會關系和互動之中,個人或組織也正是通過社會關系與互動才得以與市場進行資源共享和交換。群體成員之間若建立緊密聯系的互動關系,也能幫助彼此共享信息,以獲取資源并取得競爭優勢。實踐中,東部發達地區地方政府便是通過多重社會網絡再組織,以推動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由此可見,社會組織若希望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需不斷與多元主體互動、建立聯系,進而取得信任并形成潛在支持網絡?,F實中,不少社會組織與政府、企業、高校、民眾建立了聯系,而這種聯系則為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建立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國家與社會就某一社會問題達成共識時,社會組織便可借助社會網絡承載的信息、信任、規范等資源助力政府解決相應社會治理問題。

          現實中,公民個人可能由于忙于生計并未意識到部分社會治理問題的嚴重性,即使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可能也會出于個人力量過于弱小的心態而止步不前。而在此過程中,社會組織可通過意義框定,以改變部分政府、民眾、企業的認知結構。根據研究可知,人類在發展過程中都會形成一種認識和解釋經驗的認知結構,而這種認知結構能夠使不同人對同一社會現實產生不同的感知、界定與詮釋。但感知、界定與詮釋并非一成不變,人類在日常生活與人際溝通時,可使用特定的詮釋框架來解讀事物和研究對象以產生特定的意義。經過觀察總結,社會組織實踐中常常通過以下方式改變其他主體的認識:一是社會組織自身長久以來的行動堅持,通過行動逐步改變人們對于社會問題不可治理的認知。二是社會組織通過文字、圖片、講座、所獲獎項等形式展示自身的合法性及社會問題治理的迫切性。三是社會組織借助國家話語推動社會治理問題重要性的傳播。而在社會組織的努力下,不少政府部門、企業、民眾也逐步關注社會組織關心的社會治理問題。

          單一社會組織的力量畢竟有限,因而在推動社會治理問題解決與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過程中必須有相應的合作者。而在地社會組織與民眾無疑是多元主體中最好的合作者,他們往往具備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愿意為社會治理問題付出時間與精力。但不少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缺乏相應的能力,往往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況。為此,社會組織往往采取賦能的方式來增強合作者的自信心、內在潛能,以提升合作者的個體能力、結社能力與合作能力。通過觀察總結可知,社會組織主要采用以下幾種賦能方式激發合作伙伴的潛能與能力。一是培訓賦能,社會組織邀請有合作意向的在地社會組織或志愿者參與培訓,以提高他們參與社會治理的技能、意識與協作能力。二是項目賦能,一方面,社會組織承接其他主體(政府、基金會)的項目經費后,為在地社會組織、民眾提供小額經費支持,以支持其將想法變為行動;另一方面,社會組織設計簡單且易于參加的活動激勵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參與。三是陪伴賦能,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的成長并非一蹴而就,是一個“學習—行動—反思—成長”的循環過程。社會組織往往會在參與社會治理行動過程中陪伴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規范化成長,共同面對社會治理遇到的難題。

          鏈接多元主體資源

          推動資源整合

          社會組織實現社會網絡拓展、推動多元主體認知契合、提升合作伙伴能力之后,便是進一步鏈接多元主體實現資源整合以推動社會治理問題的解決。資源整合是指個體或組織對不同主體的異質性資源進行選擇、汲取、配置、激活和有機融合,進而發揮聚合效應以推動社會治理問題解決的過程。在不少學者看來,社會治理中提升資源整合能力是實現支持網絡從組織個體到多元主體共治轉變的重要前提。前一階段的社會網絡拓展、推動多元主體認知契合、提升合作伙伴能力為社會組織進一步鏈接多元主體差異化資源奠定了基礎。其中,社會網絡拓展為多元主體進一步互動打下基礎,認知契合則為多元主體形成“最大公約數共識”奠定前提,而提升合作伙伴能力則為更多社會力量組織化參與社會治理埋下種子。在以上機制的助力下,社會組織便能自然地鏈接政府、企業、民眾等多元主體資源,進而實現資源整合。需要強調的是,政府在很多社會治理領域都建立了相應的社會治理平臺,如黨和國家為推動河流保護在全國推行了河長制,而社會組織鏈接政府資源的一個主要途徑便是參與政府設置的社會治理平臺或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社會組織推動多元主體資源整合后,多元主體價值共創的社會治理共同體逐漸形成。在這個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每一個主體都有著相應的分工并發揮著自身價值。當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遇到可獨自解決的社會治理問題時,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便通過法律介紹、國家政策介紹或私人關系予以自行解決,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當在地社會組織或民眾遇到自身難以解決的社會治理問題時,便可向社會組織反映,再由社會組織向多元主體表達訴求,進而借助多元主體資源或官方權威推動社會治理問題解決。簡言之,社會組織助力政府建立了一條“群眾表達—社會組織識別—多元主體響應—問題處理”的鏈條,彰顯了我國系統化的治理效能。而社會治理問題的解決,也就進一步激勵著價值共創系統內多元主體持續參與社會治理,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價值共創路徑的獨特意義在于,社會組織作為資源整合者,在助力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過程中,不僅實現了社會網絡再組織,還推進了共識的達成、合作伙伴的培育以及資源的整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當前社會治理共同體研究的視野。國家未來引導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過程中,不僅需要關注社會網絡再組織,還需關注社會組織培育、共識的達成以及資源整合。

          (本文系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一般項目“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價值共創研究”(19GZYB104)階段性成果)

         ?。ㄗ髡邌挝唬嘿F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貴州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