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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術研究

        非文字書寫文化史的獨特價值

         日期:2022-04-2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非文字書寫在無文字時代的漫長時期、在無文字人群的廣闊世界中“書寫”著歷史。非文字書寫時代的物象、圖像,如洞穴畫、巖壁畫等,在探究人類文明起源及其生成的視覺展現、人類文明傳承的手段以及人類知識的傳播過程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價值。

          物象表意是非文字書寫的重要功能

          “有史以來”,一般指的是有文字記載的歷史,而“史前”指的是人類產生到文字出現之間的時代。所以治史比較注重有文字的歷史,稱之為“信史”。

          傳統史學比較重視經典文獻和考古資料,歷史人類學通過田野考察發現民間文獻的價值,民俗學則偏愛口述文本和生活世界的文化生態,這些都是學術研究的重要基礎性資料。但大量考古學和圖像史研究成果表明,人類在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之前,已經具有通過其他方式記載的歷史和傳承的知識。人類學和民俗學也有不少田野案例,證明無論在無文字人群還是有文字群體中,非文字“書寫”至今仍然是記事述史、傳情表意的一種方式。

          自然物象是人類最初利用的媒介。隨手可及的現成物品有石頭、貝殼、樹葉和某些動物的骨、牙、角、羽等,僅僅通過改變空間關系(如巨石陣、大石墓)或對自然物賦予某種形式意味而傳達所指意義(如神山、圣湖、靈樹)。還有許多物象符號由于不能長期保存而消失了,如某些植物和動物物象符號。但參照人類學田野考察和民族志、民俗志資料,我們還是可以看到活態的文化遺存,如神木崇拜、刻木記事、樹葉信、羽毛信、獸牙辟邪物等。這些物象經人的“點化”,便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是具有了文化的或觀念化的表意信符或巫術魔法功能,即“物象表意”,其空間建構、意指及物象的符號化方式,是研究人類認知及其思維形成過程的重要物證。

          另外一種更加人為“藝術化”的媒介利用方式,是將物象媒介圖像化。比如利用巖石與某種動物相似的天然形狀加以描繪,在二維空間增添一定的三維意味,形成半立體的巖畫,如西班牙北部阿爾塔米拉洞穴遺址中1.4萬年前的野牛畫像,其軀體部分地利用了巖石凸起的形狀;或是對巖石異象做移情式闡釋,賦予意義,如在很多地方因石上的足跡式凹痕而流行的“大人跡”神話,把天然鐘乳石、石縫等視為生殖崇拜的石祖等。也有在石頭上稍加雕琢,因木石之相而化身為人形魂相,如西北草原常見的石人,西南民族流行的魂樁、寨心樁或寨門雕刻等;或是在巖面上打琢涂繪,讓崖壁上永遠浮動著幻面靈影(如巖刻和巖畫)。相對于不易移動的石頭而言,圖像媒介便捷省事,不必費事打磨并可在艱苦的遷徙中隨身攜帶(當然,具有特殊神圣意味的石頭除外,如羌族隨身攜帶象征昆侖山和祖先骨殖合體物的白石向南遷徙);相對于容易損耗的樹葉信來說,圖像媒介保存時間更長,可以隔代傳播或超越當下時空傳播。在廣泛使用物象表意記事的時代或還在某種程度使用物象表意記事的群體中,為避免樹葉之類易損物象變形和消失,把用于指事會意的重要物象繪成圖像或以色彩寓意,使其固定化、程式化,應是合乎邏輯的發展趨勢,如崇拜白石、白虎、白色善神的羌、白、納西等民族將崇拜物衍化為服飾上的白色,而將視為吉祥的花鳥蟲獸圖紋繡在衣服上,更是流行在許多民族中的工藝傳統。這些情況,可能就是物象表意向圖像表意的一種轉換形式。物象的指事會意變成圖像的指事會意,這是符號的開始,也是藝術的開始。

          除了上述幾類,人類當然還有其他文化傳承方式,如音響傳承(包括音樂和各種音聲符號)、體態傳承(如舞蹈、手勢語、體態語)、觸覺傳承(如交易中雙方藏在袖中的手語)、行為傳承(如儀式)等,它們分別是音樂人類學、感覺人類學、藝術人類學和儀式理論研究的對象,同時也是視覺人類學關注的話題(如關于體態、表情、面相、手勢語、儀式行為等)。

          顯而易見,人類通過物象或圖像記錄、保存和傳播信息,創造系列性視覺符號并產生大量敘事性視覺文化行為的歷史,在有文字記載的時代很早以前就開始了。通過對自然石塊的重構進行空間意指,通過對植物、貝殼或動物骨、牙、角、羽的加工組合進行物象表意,通過對現實物象和幻化意象的描繪、形塑進行圖像敘事,通過舞蹈、儀式等動態動作進行身勢和行為表意,是所謂“史前”人類和無文字族群文化史的重要內容,并曾經成為主流的書寫和傳承方式;在文字成為人類重要信息傳播符號遍行于世之后,還有一些群體,特別是無文字民族,依然利用物象或圖符作為傳遞信息的特殊符號,如樹葉信、求吉辟邪的物象、服飾紋樣和飾品、舞蹈和儀式等。這便是視覺人類學對人類的群體性圖像信息以及通過視覺符號記錄、儲存、傳播信息的方法和視覺文化行為的研究興趣所在。

          據筆者的田野觀察,在佤族、基諾族、景頗族、獨龍族、哈尼族、布朗族、苗族、怒族、黎族等民族中,用物象(如刻木結繩或樹葉信)做事件記錄、數據記錄、意義象征和信息傳遞,是過去傳信或記事的辦法,現在也還在一些特定的場合使用。在這些民族生活的地方,如果荒地上釘了木樁,甚至牛糞上插了草標,那都是物有其主的意思;要是山林或寺廟里的某棵樹被系了藤篾或紅線,則有祈求姻緣和福祉的意思;而用不同種類的植物或其他物象進行組合,則可成為表意明確的樹葉信;即使在經濟發達、文字普及的沿海地區,以物代言或象征的方式,仍在節慶、祭典等民俗中存在,如廣東人過年,家家戶戶要擺金橘、菊花、生菜等與“吉”“發”“生財”等音意相諧的植物,以求“好意頭”。

          很多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他們的文化傳承和敘事傳統十分特別。他們用神話、史詩、歌謠等形式,口傳聲授地敘述自己的文化;用圖像、塑形、體態等形式,眼傳身授地表達自己的文化。還有許多尚未形成“文字”但早在記事、敘事和表意的圖像,曾一直被人們當作“民族藝術”欣賞著。比如民族服飾,如果僅僅看到它們的實用功能和審美功能,是顯然不夠的。在這些民族的文化傳統中,服飾是不同社會角色的身份標識,美麗的繡花是祈福的祝詞,是辟邪的法器,是族群史的記述。

           非文字書寫為歷史研究提供更多信息

          我們很多時候對非文字的內容不會那么敏感,從以上列舉的大量具體的實例中,我們了解到人類學家如何從非文字史料中獲得歷史認識,也解開了我們心中的疑問,即如何處理田野里收集到的各種文字資料未呈現或被遺忘的歷史,它們與文字記錄的歷史如何相互印證和補充,從而使人們認識到文字記錄未能呈現的文化與歷史的多樣性。

          首先,這些非文字的歷史記錄,或稱歷史信息、歷史表達,與我們常見的歷史學是有很大差別的,尤其是它改變了以往通過歷史敘述構建我們對自己記憶的方式。這個范式的確帶來了很大的沖擊。我們把沒有文字的時代叫作史前時代,把沒有文字的社會和文化看成是沒有歷史的社會和文化。為什么歷史學會形成這樣一種固定的認識呢?人類的歷史很長遠,但文字記錄的歷史只有幾千年,這意味著對史前的大部分時間是沒有記憶的。人們最初對歷史的認識是指被記錄和傳承下去的有記憶的歷史,即有文字的歷史才叫歷史,是一種國家記憶。但誰去記憶歷史?記憶了什么內容?這個記憶對我們今天的生活有什么影響?這是歷史學研究要明白的基礎性的東西。隨著考古學的發展,到了19世紀中后期,“史前史”研究促使我們把史前納入我們的歷史研究之中。記憶不僅是國家意志,同時也是我們人類對自己的生活和文化的一種體會和發揮,使生活的多樣性得到保存,讓我們的生活有了更多的意義。那么這種時候的歷史記憶對于我們人類的記憶就遠遠超出了以前的作為國家意志的歷史。人是不可以無記憶的,我們需要用各種方式把記憶保存下來,這也是為什么歷史學家需要像人類學家、民俗學家一樣去重視非文字史的東西。因為歷史學研究本身需要這樣的轉型,否則將會脫離這個時代。

          作為學者,如何將非文字書寫的文化史應用到歷史學的研究中繼而去重構歷史認識呢?

          我們常常遇到的困難是沒有文字記載的材料如何經過加工,轉換成文字表述。筆者認為,歷史學者在這方面需要與人類學者、民俗學者共同合作。非文字方式的記憶相對于文字記載的記憶而言,有著不一樣的價值與意義。衣物上的符號是可以根據不同的歷史時期和觀念不斷疊加上去的,文字當然也可以疊加,但文字的疊加常常操控于權力者的手中,而符號的疊加往往濃縮了不同時代的人的記憶。對于歷史學研究來說,我們可以從這種疊加中發現時間的脈絡,尋找那些被文字遺忘的歷史,這一點非常重要。

          比如華南地區珠江三角洲的碑刻、地方志等,這些文字記錄下來的記憶,大多是文字書寫者基于他們從文字記錄凝固起來的觀念結構去書寫的,歷史在這里反而呈現的是結構化的表達。這個地區本來長期經歷著一個有本地原住人群和文化進入國家體系的過程,這個過程通過文字書寫,呈現出非常強烈的、恒久不變的、一以貫之的社會歷史記憶。面對這種以文字方式記錄歷史記憶的特性,歷史學者從人類學者的經驗中學習引入非文字書寫史料,從鄉村甚至荒野中,從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存中,發掘和整理各種通過非文字方式留存下來的信息,就有可能形成超越文字記憶的歷史認識。例如,從在山區聚落和沙田水邊社區,普遍存在石塊、土包、壇、廟等多種形式的祭祀象征,可以很清晰地呈現出這個轉變的歷史邏輯。筆者前幾年在上川島一個村莊見到山邊的一塊大石頭,石頭前面用一個房子大門的門框框住,門框的額上有四個大字“X氏宗祠”,兩邊有一副對聯。村民說,這就是他們的祠堂。后來再去那里,大石前面的門框拆了,在山下平地建了一間標準化的祠堂,原來在石頭上鑲嵌的石額被移到新建筑中作為門額了。在這里,我們看到了文字符號的歷史文化表達,更看到了非文字形式符號的歷史意義。這種經驗,在傳統歷史學方法中是難以有所作為的,但我們學習人類學田野方法,從對文化的深刻了解來分析,就有可能在文字與非文字的符號中獲得更多的歷史信息。

           非文字書寫呈現文化表達的多樣性

          歷史研究確實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反思。看似成文的歷史資料中有很多被遮蔽的、篡改的痕跡,因此可以說,歷史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建構的,有很多真實的歷史記憶卻被遺忘了。觀史應該多一些角度、多一些可能性。我們對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對文字的歷史保持足夠的質疑,同樣,對于口述的資料和圖像也要同樣持質疑態度。

          文化共同體包括了我們共有的文化生活符號。比如,明清以來,我國少數民族在服裝、音樂等方面便體現出文化融合的多樣性。我們要思考的是如何從不同學科、不同角度來尋找被文字遺忘的歷史,或者說被修改過的記憶。過去以文字考據為標準,王國維提出了二重證據法,加入了考古的內容。考古學為還原歷史做出了重要補充,后來有人提出三重證據、四重證據,例如圖像、口述等。證據不再單一,對于還原歷史真相有一定的幫助。

          隨著歷史人類學的發展,大量遺棄于民間的“在野的文本”顯露出一定的價值。歷史人類學家在田野中搜尋散佚的民間文獻,如契約、碑刻、家書等,通過它們重構了一段段民間經濟史、文化史、風俗史、宗教史的生動篇章。除此之外,視覺文獻,如家譜族譜中的祖先像、繪本民族民俗志(如《么些圖卷》《諸夷圖》《廣輿勝覽》《百苗圖》《番俗圖》《黎民圖》等)、葬禮中的神路圖、民間祭祀法事用手繪長卷(如瑤族“梅山圖”)或雕版木刻紙印符像(如紙馬)圖箓,等等,它們可以成為與書面文獻、考古文物和口述資料互補的史料。

          這方面的“在野的文本”,當然不僅僅值得歷史人類學關注,更應該是視覺人類學分內的工作。對于視覺人類學來說,它的任務在于研究來自“他者”“異文化”和民間的視覺表達及其文化傳播,它的田野考察素材是各種空間意指、物象表意和圖像敘事等非文字信息,它關注的“藝術”是民間藝術或民族藝術。筆者曾在苗族、景頗族老人指導下識讀民族服飾上的圖紋,他們說“筒裙上記著天下的事,那是祖先寫下的字”。把服飾圖紋敘述的故事與他們世代相傳的史詩相對照,甚至和某些古籍史料及傳統習俗對比著看,發現它們具有很強的互文性,彼此可以互證。

          顯而易見,在無文字時代和無文字民族中,口傳身授或圖像等,是信息傳播的主要方式,由此而形成我們現在稱為神話、傳說、古歌、史詩、謠諺以及以象征性物象、圖像和儀式等為基本內容的文化遺產。口述史和以圖敘事的方式,過去是歷史書寫和知識傳承的一種方式,現在對于一些無文字民族來說,依然是歷史書寫和知識傳承的一種方式,具有特定的文化功能。

          如果僅僅以書本記述的內容為依據研究文化,會發現很多文化事象遺失在常識和框定的“文化史”之外;如果僅僅以文字的產生來界定所謂歷史,也會發現無數文明或文化類型,被劃到了歷史之前和歷史之外。由此觀之,以是否有文字來界定“文化史”或“文明史”,是一種片面的史觀。那些所謂“史前”或前宗教時代的“藝術”行為,由于其精神性和符號化的特性,其實標志著人類歷史的真正起源。考古學、人類學、民族學和民俗學大量的實例證明,非文字書寫的時代,是比文字記載的時代早得多的人類歷史階段。延至現在,一些無文字民族仍存在大量非文字書寫行為。我們不應該把這類占據在人類生活遼遠時空中的文化書寫行為,排除在文化史之前或之外。

          在人類文明史和學術史上,文字敘事一直都是強勢。人們對歷史的理解,在很長時期內,都是文字記述的歷史,但“信史”未可全信。其在構成人類文明的多方面內容中,往往只占其中一小部分。這樣的歷史不是完整的歷史,當然也不能完整反映歷史的復雜面相。

          文化的多樣性,不僅是文化類型的多樣性,也應該是文化表達的多樣性,不僅僅是文字史和口述史的表達傳統,還應該有一相對于文字史口述史的“圖像史”的表達傳統。也就是說,不僅人類文明的歷史是多面的,敘錄和研究歷史的方法和理論也是多樣的。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宗教藝術遺產調查與數字化保存整理研究”(11&ZD185)、“海外藏珍稀中國民俗文獻與文物資料整理、研究暨數據庫建設”(16ZDA163)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廣州美術學院視覺文化研究中心;中山大學歷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