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
日期:2025-07-14 來源:深圳特區報
■ 趙丹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窗口,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進程中,應在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中積極作為,在制度創新成效明顯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在若干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對外開放的廣度與深度得到進一步拓展延伸。國際經貿規則變革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一個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從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參與世界貿易組織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更加積極的歷史擔當和創造精神,全面參與世界貿易組織改革和國際經貿規則調整,以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窗口,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進程中,應在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高水平開放中積極作為,在制度創新成效明顯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高水平開放,在若干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
?深圳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策略
2023年4月28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改革開放先行先試。2023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開展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工作。為落實《若干措施》,深圳出臺實施方案,提出7大部分55項具體任務,既包括落實國務院《若干措施》的規定任務,也包括壓力測試的自選任務,為全國制度型開放探索經驗。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前海蛇口片區(以下簡稱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先行先試,以及綜合改革試點率先探索,在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過程中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是進一步提升開放水平的重要方式,勢在必行。
深圳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應當堅持系統思維,強化法治化開放路徑,強化深化改革與高水平開放之間的互動關系,聚焦重要領域,進行系統化制度創新,率先與國際經貿規則對接。
?在法治軌道上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法治化開放更加重視法律政策的連貫性、一致性,更加重視通過重要法律維護政策穩定化和系統化,更好推動對外開放政策的貫徹落實。因此,深圳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必須堅持法治化開放路徑,這也是制度型開放的要求。
健全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機制,推進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國際經貿規則對接試點是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的重要使命和任務,試點任務的落地落實涉及海關、司法局、商務局、稅務局、貿促委等多個職能部門的協同推進。因此,應從市級層面統籌,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工作機制作為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機制的重要內容,強化法治引領、保障作用發揮。
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一是立法過程中對于有關規則對接的重要創新變通點,尤其是涉及中央事權的事項,加強與中央各部委的溝通,爭取支持。二是將解決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的對接難題作為深圳完善涉外法律制度體系的主要方向,強化先行性立法與高標準經貿規則之間的前瞻性銜接。一方面,結合前海、河套等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發展需求,探索現代服務業、人工智能、生物醫藥、信息技術等領域的規則對接。例如,對標CPTPP貿易便利化規則,需要探索實施稅費爭議付款放行制度;對標DEPA規則,需要在貨物報關等領域,加快探索數字身份認證及互認、電子單證同等法律效力等新規則。另一方面,在前海落實國務院《若干措施》的過程中,將解決對標高標準經貿規則的權限障礙作為完善涉外法律制度體系的著力點。
?推動前海蛇口自貿片區與前海合作區發展
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涉及地方權限,因此,深圳應當積極爭取先行先試授權,充分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優勢,發揮前海合作區、前海蛇口自貿片區戰略平臺作用。
強化政策疊加效應,明確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前海合作區并重推進思路。盡管從地理和空間的角度來看,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和前海合作區在物理區域上并不完全一致,合作區范圍更大。但在政策的實施和應用過程中,特別是在涉及優惠政策方面,兩者是可以實現疊加效應的。這意味著一方面,合作區在促進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和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方面的政策支持可以進一步強化自貿片區的服務貿易功能,推進跨境服務貿易的發展優勢。另一方面,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內,企業或個人可以同時享受到自貿片區和合作區所規定的優惠政策,從而獲得雙重的政策支持和優惠待遇。這種政策疊加的做法,不僅有助于進一步激發區域內的經濟活力,還能為企業和個人提供更多的發展機遇和便利條件。
強化綜合改革試點作用發揮,推進開放領域先行先試。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是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戰略,是新時代推動深圳改革開放再出發的重大舉措,也是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大膽探索雙輪驅動的鮮活體現。目前,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40條授權事項全面落地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已3次發文向全國推廣深圳改革創新舉措,示范帶動作用充分顯現。其中涉及開放領域的試點任務多項。當前,前海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過程中,應當及時將超出地方權限、需要爭取中央支持的開放事項進行梳理,并納入綜合改革試點,推進開放領域先行先試。
強化試點落地實效,建立健全深圳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試點評估機制。一方面,根據國務院開展的試點任務對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對接工作開展全面評估,充分了解試點任務的落地情況,分析暫未落實、落實不夠的具體原因,區分主客觀原因。另一方面,國際經貿規則對接試點落地的基礎是權限問題,因此,以評估為契機,將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與深圳開放的現實所需進行梳理并納入綜合改革試點,進一步優化經貿政策和實踐,為深圳進一步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爭取更大空間。【本文是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深圳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先行先試策略與具體路徑研究”(編號為SZ2024D017)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