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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論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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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煌資料反映古代生態哲學思想

         日期:2024-10-21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敦煌地處西北內陸,四周多戈壁沙漠,氣候干燥多風,生態環境脆弱。漢簡和敦煌遺書中都有真實描述當地惡劣天氣現象與珍貴水資源的記載。當地先民在長期生產和生活中,一方面利用資源,改善環境,形成了燦爛的敦煌文化;另一方面注重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形成了一套對環境發展有益的經驗。敦煌資料中所蘊含的豐富生態哲學思想即是其體現。

          天人合一 萬物并育

          先秦時期,哲學家就提出了“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命題。老子用對立統一觀點揭示了自然萬物的本源,同時還吸收農業生產經驗,主張“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爭”,為人們遵循自然規律、處理好人地和天人關系提供了價值導向。莊子認為自然于無為之中,不能刻意追求私欲,破壞自然之道,故有“安時處順”“窮通自樂”“萬物與我為一”的齊物思想。

          敦煌文書中蘊含著“萬物并育”的哲學思想。馬仁壽《開蒙要訓》云:“春花開艷,夏葉舒榮,藂林秋落,松竹冬青。”四時運行,寒來暑往,有其演化規律,人事活動應遵循自然四時的規律。《孔子備問書》曰:“何為天地人?天在人上,地在人下,人居中間,上乘于天,下隨于地,四時祭祀,不失其時。故曰:天地人。此法三才也。”這里將人、神、萬物作為一個整體,強調了自然界的同源、均衡性,而重視宇宙間的和諧統一,則是儒學整體性思維的體現。處理好天人、人地關系,還體現在保護植被、維系生態平衡方面。早在漢平帝元始五年(5年),由王莽奏呈的《四時月令詔條》,按五行原則,依農時,對森林、田獵、水道在四時的禁忌和保護等做了嚴格規定。十分珍貴的是,該詔令完好地保存于懸泉遺址的泥墻上(《使者和中所督察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漢簡272號),壁書內容系環保條令。如“孟春月令”第二條:“禁止伐木。謂大小之木皆不可伐也。盡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當伐者”;右“中(仲)春月令”第一條:“修利堤防。謂修[筑]堤防,利其水道也,從正月盡夏”。該詔令是目前西北發現較早的一部保護環境的法規,反映了河西民眾對順應天時及人與自然和諧關系的珍視程度。

          加強管理 維護生態

          設立機構、設置林木官員,是管護山林川澤、維護生態的一項措施。按《漢書·百官公卿表》,漢代設有“少府”一職,掌管“山海池澤之稅”。魏晉、南朝時期,設“尉曹郎”一職,主管山澤物產資源。敦煌林業資源極為珍貴,當地政府也設官員管護林業資源。例如,東漢竇融曾兩次下令禁止伐木。額濟納旗破城子漢簡載:“建武四年(28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詔書曰:吏民毋得伐樹木,有無,四時言。謹案:部吏毋伐樹木者,敢言之”;“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守候,敢言之,府書曰:吏民毋得伐樹木,有無,四時言。謹案:部吏毋伐樹木”。甲渠,為古居延綠洲的西部屏障。此候官屬居延都尉所轄,長官為“候”,因駐守邊境鄣塞,故稱“鄣候”“塞候”。塞尉是邊塞郡所置之尉,為“候”之屬官。簡文提到的甲渠官員負責森林資源的安全保護工作,可能兼任居延地區的“林長”。由此可見,漢代地方政府對林業資源永續存在和永續利用的重視程度。

          為有效管護、使用河湖水資源,政府在西北設置了水利官員,負責掌管水資源的日常事宜。《居延新簡》EPC:48+EPW:31:“□官,司徒右大夫使掌河隄,大司空。”“大司空”位次三公,是掌管全國水利的最高政務長官。除大司空外,隸屬大司農的“都水官”是掌握郡國水資源的最高水利官員,居延漢簡亦有記載。《懸泉漢簡(叁)》Ⅱ90DXT0114③: 296:“□六十。今年正月中,相詣都水官□。”懸泉置所出一枚簡提及“水校尉長羅”。另一枚簡有“都水守”一職,“永始二年六月甲申朔壬辰,敦煌都水守□/奴婢名籍一編敢言之”。都水守不見于其他史料,可能是居延地區特設的官員,與都水長相似,主要負責一郡的水利灌溉、營建之事。此外,漢晉簡牘所見的水利官員還有西都水、東都水、都水長、主水史、平水吏、監渠佐史、令吏、河渠卒等,唯灌溉是賴,注重渠道日常維護,保證了該時期西北地區的水利建設和綠洲開發的有序進行。唐五代時期,敦煌還專置都水令、都渠泊使、水官、水監、平水、渠頭、斗門長等。這些“河長”是州縣一級的水利官員,主要負責農業灌溉的分配,但對不同時期干旱區綠洲的河湖治理和管護起到了推動作用,為筑牢水生態屏障提供了安全保障。

          憫物節欲 協和萬邦

          “憫物節欲”,包含著人與自然建構相互依存、共生共榮的齊物思想;“協和萬邦”蘊含了民胞物與、講信修睦的中國智慧。“和”這一萬物生長的總原則,是達致“齊物”的重要方式,我國先民很早就用儒家的“和合”思想保護環境。《詩經》《左傳》《禮記》《周禮》等古籍中,都有人與自然和合共處的記錄。

          敦煌文書中浸潤著愛人憫物、節欲環保的生態哲學思想。《禮記·月令》:“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季夏之月,毋以斬伐。”《百行章·護行章》:“山澤不可非時焚燒,樹木不可非理斫伐。”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的環保意識,不僅改善了當地的生態環境,而且踐行綠色發展,不斷實現他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其情景正如《翟家碑》所記:“溪聚道樹,遍金地而森林;澗澄河[泛],漣浞而流演。”

          要保護山林川澤,以打造宜居環境,還體現在敦煌石窟的青綠山水畫中。青綠山水畫不僅反映生活場景,而且存在“政治主題”。譬如敦煌壁畫中的“說法圖”,金字塔式的主峰和側峰拱衛排列,呈眾星捧月之勢,氣勢磅礴,體現帝制權威、尊卑秩序。畫作中的主體——山水,于帝王而言,即是賦予政治意識的江山。唐代在盛世時采用崇實務本、順應民意、因循為用的方針穩固“江山”,故青綠設色的山水精神成為一種取道于世人志趣與情懷的天下觀。宋代以簡約為美,在治國方針上,認為“王者之治”應是“至簡而詳,至約而博”,青綠畫是帝王“以民為本”“政在得民”治國理念的反映。歸義軍時期,用簡淡設色的山水畫鋪滿墻壁,除了更主觀、更自由地描繪山水景物外,還傾向于政治主題的顯現。

          敦煌資料中蘊含的生態哲學思想,整體呈現出樸素、強烈的特點。“萬物一體”“以時禁令”等浸潤宗教倫理觀的思想,則是河西民眾對綠水青山憧憬的自發意識。與此同時,構建協和萬邦、天下大同的社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精神內涵。在這一理念下衍生出的“節制”“和合”等思想,與敦煌哲學高度一致。這種優秀的傳統生態思想,對于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大有裨益。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多元民族文化與敦煌晚期石窟的分期斷代研究”(23AZS004)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師范大學舞蹈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