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經濟要把握人工智能時代的機遇
日期:2024-08-2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2023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蘇州時強調:“蘇州在傳統與現代的結合上做得很好,不僅有歷史文化傳承,而且有高科技創新和高質量發展,代表未來的發展方向。”當前,人工智能迅猛發展,與經濟社會加速融合,對人類生活產生全新的沖擊和挑戰。借助人機協作可以實現經濟人文化、群智開放,進而促進人文經濟化并深化跨界融合,從而推進高質量發展。這對人工智能時代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人文經濟的機遇與挑戰
人工智能已經顯著影響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為人文經濟帶來史無前例的發展機遇與全新挑戰。一方面,人工智能迅速滲透到人類社會經濟各領域,為人文經濟發展帶來機遇。第一,人機協作提高效率。人工智能與人交互協同工作,不僅能執行復雜的數據分析和計算任務,還能基于人類反饋實現強化學習,不斷提升其性能和準確性。第二,群智開放促進共享。以人工智能為基礎,人們可以發布和分享信息并協作進行任務處理、分解與資源共享,實現文化資源分享與傳播。第三,跨界融合助力發展。融通不同領域、專業和產業,分析文化消費模式、評估文化產品影響力,促進對文化市場的理解與預測,進而助推文化經濟發展。第四,自主操控推動創新。人工智能無需人直接干預就能做出決策和執行任務,能替代煩瑣重復性的工作,解放更多研究生產力,釋放人文潛力。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可能導致信息和思維繭房、同質化、馬太效應與責任歸屬等問題,為人文經濟發展帶來挑戰。第一,信息和思維繭房。人工智能定向推送內容,對人工智能的長期依賴可能會改變人的社交模式,甚至受制于信息和思維繭房,固化認知體系及強化價值觀偏差,從而造成社交孤立和人智退化。第二,同質化問題。當人工智能輔助或替代人與消費者交互得到廣泛應用,可能會出現服務同質化,導致文化創新失去動力。第三,馬太效應。經濟主體掌握的數據資源存在差距,可能產生數據鴻溝、數據霸權、技術壟斷等問題,形成馬太效應,加劇社會經濟不平等。第四,責任歸屬問題。人工智能犯錯在所難免。人工智能的錯誤如何歸因社會責任,如何解析人工智能背后的人類行為與倫理道德,如何制定行之有效并與時俱進的政策和法規等問題,人文經濟研究責無旁貸。
人工智能的三大沖擊
人工智能對人文經濟的沖擊可能來自以下三方面。
第一,人工智能對以人為本原則的沖擊。人文經濟發展要堅守以人為中心的發展旨歸。福山在《我們的后人類未來》中從人的權利、本性與尊嚴來論證人的主體性。人工智能大潮前,人的主體性面臨沖擊。首先,人工智能的權利界定問題。如何界定人工智能的權利?2017年,機器人索菲亞在沙特阿拉伯被授予公民權。對類似問題的思考和應對已然刻不容緩。其次,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識問題。人區別于其他物種的重要特征在于人獨有的意識,能在意識的支配下習得認知。而人工智能可以不斷學習人的認知,甚至有科學家曾聲稱ChatGPT可能是有意識的。一旦人工智能具有了類人性,具備人的認知和意識,我們將會面臨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最后,人工智能存在加劇社會不平等的風險。當前,已然出現類似定向廣告投放、不同種族人臉識別差異等對特定群體的偏見。技術的迅猛發展可能導致無法接觸或使用新技術的群體日益被邊緣化,加劇既有的社會不平等。
第二,人工智能對文化價值的沖擊。文化價值包括社會價值、道德價值和美學價值等,人工智能的發展可能產生多方面的沖擊。首先,人工智能對社會價值的沖擊。人工智能作為客觀技術,應推動社會公平和平等,然而人工智能難以消除既有歧視,甚至帶來新的算法歧視,可能加劇社會不平等。其次,人工智能對道德價值的沖擊。人工智能為數據搜集提供技術支持,由此可能帶來隱私泄露、網絡暴力等問題。類似網紅經濟等以社交互動為特征的新型消費模式,可能造成人格扭曲、價值觀偏離,形成新的道德貶值現象。最后,人工智能對美學價值的沖擊。借助人工智能進行藝術創作,為人類美學創造提供新的空間和形式。目前,尚無法確定這些開拓和變革是否能促進深層次的人類情感表達,還可能導致藝術衡量標準的變化,忽視對美學價值的追求。
第三,人工智能對科學范式的沖擊。人工智能時代人文經濟研究的理論范式、方法論和制度體系均面臨一定挑戰。首先,人工智能對理論范式的沖擊。人文經濟研究將文化、道德、法律等作為影響效用函數的內生變量,構建由經濟效率、個體福利水平、社會公平程度等要素組成的多維目標體系,在約束條件下追求該體系的最大化。以科技創新和經濟效率為主導的社會環境中,對人工智能的分析側重效率維度,忽視或低估人文價值,缺乏對于社會公正的足夠考量,這要求創新人文經濟研究范式。其次,人工智能改變研究方法。人工智能快速搜集大規模多模態數據并基于模型進行客觀分析的能力,可能會改變人文經濟的研究方法,解決既有的人文因素難以控制和量化的問題。擬人智能與類腦科學解碼人類的認知心理能帶來一定的科學性、客觀性,但隨之而來的還可能有人工智能對人特殊性的漠視。最后,人工智能對制度體系的要求。人文經濟與人工智能的融合,存在技術倫理與個人隱私、數據安全與數據管理、人工智能與公平包容等問題,亟須全新的法律法規和審慎完善的監管體系。
推動人文經濟高質量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可以從以下三條路徑展開探索。
第一,人智協作實現經濟人文化。人智協作即人與人工智能協同工作,以人文引領人工智能,讓人工智能服務于人,最終實現經濟人文化。首先,以人為本,塑造人工智能。人文精神強調人的中心地位,人工智能的發展應著眼于增強人智協作,提升人的能力而非替代人。智能產品與商業戰略創新的起點、動力和目標都需要立足于人,使其價值主張與人的深層次需求產生共鳴。其次,文化為基,人工智能為形。為了使人工智能真正服務于人類福祉,人工智能的設計理念應超越技術視野,融入人文關懷,始終將其置于可控范圍內。最后,多方共治,人智協同。人工智能時代經濟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學術界等共同參與、多方協作,整合不同資源、知識和專長,有效應對人文經濟發展中的復雜挑戰。
第二,群智開放促進人文經濟化。群智開放強調以人工智能為基礎的開放、分布、共享與協作,促進文化傳承、傳播與創新,從而實現人文經濟化。助傳承,促進文化經濟復興。人工智能能夠完整地記錄和保存中華文化,數字博物館和虛擬現實使得遙遠的文化遺產觸手可及,為傳統文化的創新應用提供了平臺,促進文化經濟復興。促創新,推動全球文化經濟共生。人工智能打破地域和時間界限,促進不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激發新的文化創造,保護文化多樣性。把不同文化融入經濟、旅游、金融、制造等領域提高經濟發展的文化內涵,實現文化經濟可持續發展。
第三,跨界融合推進高質量發展。跨界融合即不同領域共創共享人工智能形態。首先,理論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推動理論創新和融合發展,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形成高效協同的智能平臺,促進人文經濟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賦能人文經濟高質量發展。其次,方法突破加速高質量發展。人工智能時代帶來大量新興文化產品和服務,要求戰略布局時精準定位和重點發展,借助智能平臺推動技術和模式的創新突破,加速人文經濟高質量發展。最后,體系完善保障高質量發展。技術發展的同時需要維護公眾利益,確保數據安全、公平包容,防止技術濫用。因此,治理體系和框架需要靈活調整,在推動創新的同時防范潛在的社會和文化風險,保障人文經濟高質量發展。
(作者系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副院長、講席教授;上海財經大學新消費·新產業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