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實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日期:2024-07-1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式現代化在社會領域的具體體現,是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中國已經邁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面對新挑戰、新任務、新需求,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實現新時代社會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需要始終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和行動指南,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立足中國具體實際,不斷提出社會治理新理念、新方法、新戰略,完善社會治理制度,持續推動社會治理體系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規范化。
理論指導和實踐創新至關重要
堅持科學理論的指導。馬克思主義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類社會、人類思維發展的普遍規律,為人類社會發展進步指明了方向。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能夠幫助人們準確把握社會發展的本質和規律,為新時代、新條件、新環境下社會治理過程面臨的新挑戰、新問題提供正確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指導,提高社會治理效能,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因此,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可為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在新時代,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有助于保障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順利推進,為建設和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注重歷史經驗的總結。回顧黨的百年歷史征程,中國共產黨在領導各族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偉大實踐中,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探索和創新了一系列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的重要理論成果,先后提出針對社會治理理念、方式和路徑的新理念、新觀點、新思想,并取得了顯著成就,積累了豐富經驗。而這對新時代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借鑒和啟示作用。
正確運用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能夠正確指導社會治理方向,提供社會治理智慧,解決社會治理難題;不斷創新發展中國的社會治理理論與社會治理實踐,為全面、持續、高質量推進中國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科學指南和思想武器。馬克思主義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歷史經驗,為我國新時代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推進提供了參考和借鑒。這些經驗充分體現出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理論指導和實踐創新,對于解決當前社會治理面臨的各種問題、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理念追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治理工作,并為高質量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作出重要部署,取得顯著成效。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過程中,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根據時代變化和現實發展特點,扎實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開展一系列高質量高標準的現代化社會治理實踐,從根本上破解社會治理難題,全面有效提升新時代社會治理效率與社會治理效能,推動國家發展和社會穩定同向而行,將黨的領導優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持續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滿意度,為國家治理奠定穩固基礎。
就扎實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理念追求而言,需要從以下六個方面入手。其一,堅持以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充分將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其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馬克思主義強調“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社會治理需要緊緊依靠人民,始終以人民為中心,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權利和利益,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等問題,充分發揮社會組織與居民自治的作用,打造多層次、多渠道的社會治理格局,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三,以“穩”為工作基調。穩中求進是黨和國家推動開展社會治理的重要原則和重要方法論,高質量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需要堅持“穩”字當頭,在“穩”的前提下有所作為,積極落實保安全和促穩定等各項措施,以保障社會大局穩定。其四,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統領。將國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確保黨的執政安全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安全。其五,以公平正義為價值追求。在社會治理現代化要求下,應強化法治觀念,推動社會治理過程合法化、規范化、透明化,強化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努力使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過程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其六,堅持系統治理理念。圍繞規劃、建設、管理環節,統籌改革、科技、文化動力,布局生產、生活、生態,調動政府、社會、市民多元主體,秉持全局思維,以提升社會治理科學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
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障,這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其一,堅持黨的領導,強化黨組織建設,增強黨員治理和管理能力,落實請示、報告、決策和執行制度。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調動人大、政府、政協、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社會組織以及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和社會治理主體作用,構建黨領導下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不斷將黨的領導貫穿于社會治理事業中,將黨的領導優勢與管理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
其二,構建縱向社會治理指揮體系,明確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社會治理職能,保證社會治理的領導指揮體系權責明晰、上下貫通、運轉靈活。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構建社會治理協調機制,確保社會治理模式權責分明、協同高效。
其三,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堅持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群團助推、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為核心思路,堅持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強化城鄉社區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社會參與和治理效能,賦予地方和基層更多自主權,鼓勵創新和探索,使現代化社會治理效能真正服務于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其四,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全面推進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向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智能化推進。切實提升民主協商制度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堅持社會治理過程中“有事好商量,找到最大公約數,畫好同心圓”。切實推進法治中國、平安中國建設,堅決在社會治理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治理難題和矛盾問題。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掃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死角”,為社會治理現代化打下堅實的法治基礎。
切實加強網絡化和網格化治理,搶占網絡意識形態高地,加強網絡空間綜合治理。同時,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基層領導干部的主體作用,共筑基層治理“一張網”,拓展智能平臺的場景應用范圍,推動網格服務“零距離”,將理論宣講、安全巡檢、公益服務、社情民意意見征集等工作做實做細,為營造和諧家園而努力。
(作者單位:喀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